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宝山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府精神和有关部署,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资金保障。
一是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数据统计汇总工作。根据市局社保处有关要求,春节期间积极组织区卫健委、商务委、街镇等有关单位填报《各区防控疫情经费投入统计表》,按照经费支出进度及时更新数据,向局领导汇报后上报市局,为市政府决策部署提供充分的数据支撑。
二是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根据区委、区府《关于成立宝山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宝委[2020]20号)文件精神,及时保障区商务委、卫健委、教育局等单位疫情防控物资采购所需资金,高效落实资金的立项、计划下达,积极支持相关单位采购急需的防控设备和物资。
三是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研究工作。根据《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经费保障政策的通知》(沪财社[2020]6号),研究市局有关患者救治费用补助政策、对参加防治工作的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临时性工作补助和保障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经费,积极落实相关补助政策,做好本地区防控经费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