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和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指示,切实做好学校垃圾分类工作,6月25日下午,学校在逸夫楼演讲厅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来校作了题为“《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解读”的专题辅导报告。市人大法工委立法一处处长毛新民,我校校领导、党委中心组成员、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师生代表100余人参加了报告会。校党委副书记宋来主持报告会。
图片说明: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丁伟作专题辅导报告
报告会上,丁伟围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思路、立法的主要内容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他讲到,对于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党中央有明确要求、实践中有迫切需求、工作中有扎实基础、长远看需持久攻坚。在立法过程中,坚持地方立法与政府工作同步推动,解决立法难点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组织代表深度参与立法工作;注重开门立法,汇集各方智慧。在立法思路上,集中体现为五个注重,即注重立法引领推动、注重全过程综合治理、注重建立全社会责任体系、注重激励与约束并举、注重体现上海特色。在立法内容上,丁伟通过生动的案例全面解读了生活垃圾分类有关知识、各级管理主体责任和相关要求。
图片说明:校党委副书记宋来主持报告会
宋来在总结中指出,丁伟的报告内容全面、内涵丰富、信息量大、针对性强,对于学校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并就做好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将垃圾分类工作与文明校园创建、学校“双一流”建设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展现学校师生文明形象。二是增强责任意识。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有机融入各项日常工作中,促进广大干部师生逐步将垃圾分类“要我分类”的法定义务变为“我要分类”的自觉行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的养成。三是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学校部署与要求,立足部门职责,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持续有效推进“垃圾革命”,形成全校各部门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四是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营造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助推绿色发展“新时尚”。
图片说明:集体学习《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