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0名党员干部公示自家违建情况 违建成因复杂
相较于新增违建,存量违建更像“积案”,成因复杂矛盾众多,需要更有震慑力的“拆法”。
沈国英,闵行区七宝镇老龄办的一名科级干部。农历新年前,她将主动拆除位于宝南路的村宅老房子内20个平方米的违法搭建。前些年,出于跟风心态,沈国英家人在老宅搭出了违建,用以出租。但近期,沈国英的名字上了一张公示榜,这让她感到了无形的压力,愿意带头自拆违建。“尽管租金收入没了,但我们党员干部确实应该带头,否则在乡里乡亲面前就不硬气。”沈国英这样理解。
不止是沈国英,近期,七宝镇1770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都经历着这样的一次集体公示。公示,不是因为提干,而是因为“补短板”———拆违。
去年12月1日起,七宝镇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启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工作。率先要求所有相关人员自查自填报违建情况,并如实填报《七宝镇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拆违情况登记表》。所有填报结果,在单位、村居公示,接受各方监督。
该项工作的涵盖对象为:七宝镇各单位(部门)正、副科级(或相当于正、副科级)领导干部(以下简称科级干部)及所有在编在册工作人员。所有人员需如实填报登记表,并严格执行“零报告”,杜绝虚报、瞒报、漏报等现象的出现。
七宝镇党委副书记郑毅给出了数据:截至去年12月31日,全镇三套班子领导17人以及39个机关科室、事业单位,9个村、合作社,8个镇属公司和56个居委会共1753人(总计1770人)上报了带头拆违登记表。自查自报在七宝镇范围内存在违法建筑的有398人,占上报总人数的22.49%。其中,处级干部1人,科级干部45人,一般工作人员352人。
今年1月15日,镇党委领导对存在违建问题的45位科级干部就是否愿意主动拆除违建进行了谈话和意见征询。据统计,45名科级干部中,存在红线外违建的有20人次共计1783.87平方米。通过谈话,已全部签字同意在春节前拆除完毕;存在红线内违建的有43人次,共计2563.71平方米,通过谈话目前已签字同意拆除的有13户共625.71平方米。
除45位科级干部以外的其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由所在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开展谈话和意见征询工作,并于1月23日起启动拆违的评估和拆除工作,红线外违章建筑要求春节前完成拆除。
目前,党员干部违建情况登记表经汇总统计后,张贴在每个单位的办公室门口。“将每家的违建情况置于公众监督之下。”
为确保自查自报数据真实有效,杜绝虚报、瞒报和漏报现象,在单位公示的同时开展实地核查,由镇整违办汇同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数据核查的实施工作,并进行自行拆除。
对于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存在红线内违建不承诺、红线外违建不拆除的,或诫勉谈话后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清理整治的,则由镇党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印发<拆除违法建筑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和《闵行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从严教育,从严问责,并组织力量进行强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