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光大证券“8·16”乌龙指案的4名投资者与律师去往上海经侦总队举报光大证券,认为其在去年8月16日内幕交易过程中非法获利数额巨大,涉嫌构成内幕交易罪。
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这4名投资者向警方递交的举报材料包括了中国证监会在去年针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浩明、杨赤忠等5名责任人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投资者认为光大证券涉嫌内幕交易的相关说明。
4名投资者的委托律师严义明表示,经侦总队收下报案材料后表示会在讨论研究后第一时间给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