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元洗衣机维修费近600元 荣事达最终免费维修

20.10.2014  15:58

  本报讯 仅仅因为水位灯忽闪忽闪,市民龙女士险些花去近600元维修费。10月17日,青年报“老罗帮你忙”互动维权栏目热线记者现场采访后,荣事达官方维修部门于10月18日上门提供了免费维修服务。龙女士对荣事达后续服务“满意”。       

   第一次未修好还得付钱再修

  龙女士告诉记者,今年8月,荣事达洗衣机的水位灯忽闪忽闪,于是向荣事达官方报修后,维修人员收了270元,却没有维修好,再次报修时,对方又要求再出360元——虽多次讨价还价,仍要300元。

  龙女士说,这台洗衣机是3年前购买,只有1000多元,目前已过了保修期。她告诉记者,维修人员殷先生于8月11日上门维修,换了一个电容和一个水位器。但是对方收下270元后,既没有开具维修单也没有开据收费发票,只是给了一张收据,落款单位为上海宜致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然而,维修后,水位灯仍忽闪忽闪。龙女士说,她再次报修时,上门的是维修人员何先生,对方查看后说要更换洗衣机电脑板,费用为360元。讨价还价后,对方才同意降为300元,但当时没有带电脑板,即使维修,也要从维修点拿到电脑板后再换。

  “我这台洗衣机新买时也就1000多元,前面修了270元,现在又要收300元维修,加起来就要将近600元了,怎么这么贵呀?”龙女士不能接受如此报价,她认为,殷先生没有维修好——即使维修好后再坏,也还在3个月保质期内,继续维修时不应该收费。

  由此,龙女士要求殷先生继续上门,提供免费维修,但被维修点以殷先生离职等种种理由拒绝。

   两位维修人员非同家公司?

  龙女士说,她无奈接受对方要求后,对方才同意于10月17日再次上门。

  在龙女士家,记者见到了维修人员何先生。工作牌插在上衣口袋里,但工作牌上显示的工作单位不是上海宜致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而是上海精心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进龙女士家,何先生就到洗衣机面前,准备更换电脑板。然而,一见记者亮明身份,就拿着电脑板准备离去。询问中,何先生表示,殷先生已离职,殷先生前面维修事情不影响他后续收费维修。

  记者调查了解到,上海宜致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7日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上海精心家电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19日注册,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这两个公司都在嘉定注册,法人代表都为汪先生一人。

   交涉后,荣事达免费维修

  国家商务部《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在提供维修服务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维修服务凭证和收费发票。

  而对于维修后的保质期限,《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虽没有明确规定,但要求家电维修经营者将质保期限、投诉电话等信息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而国家三包规定对修理者的要求是,“认真记录故障及修理后产品质量状况,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即维修后的质保期为1个月。

  而记者咨询荣事达官方售后服务热线时,工作人员称,公司规定的维修质保期限为3个月。

  记者联系荣事达官方售后服务热线后,龙女士不久就回复记者称,对方已同意免费上门继续维修。

  10月19日,记者再次联系龙女士时,她说,荣事达方面于10月18日提供了免费维修服务,维修中更换了电脑主板,对此善后处理,她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