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车贼“订单式盗窃” 上网叫卖有人买再下手

23.09.2014  09:06

  阅读提示|“你想要啥车,俺就有啥车”,58同城网洛阳站的交易平台上,只要买家说出想要的摩托车类型与样式,卖家就能通过网络发来一个和买家想要的差不多的车型。

  但是,买家绝对想不到,他们在图片上看到的摩托车此刻还安稳地停放在原车主手中,一旦买家决定购买,卖家就会想法儿偷过来交货。“聪明”的小偷想到了这种“订单式”偷窃方法,让其不愁销路。但聪明反被聪明误—在被民警抓获之后,坚称是第一次偷窃的小偷,却被自己订单式偷窃的交易记录“出卖”了。

   现场 |雨夜偷车被抓,坚称是初次作案

  9月16日凌晨,连绵秋雨让气温骤降,路上少有行人。此时,洛阳公安局老城派出所监控中心的监控员却发现一个反常现象:在定鼎路一家网吧门口,两名男子在雨中撑着伞,一人弯腰开着一辆助力车的锁,另一人不停张望。随后,监控员通知巡逻民警前往查看情况。

  而事实是这两名男子并不是拿钥匙开锁,而是拿着液压钳在剪锁。不料,还未得手,助力车上的报警器就响了起来,两人仓皇而逃,被正好赶来的民警抓获。经讯问,这两名男子承认偷车的犯罪事实,但却一口咬定自己是第一次偷车。“包里面有液压钳、螺丝刀,自制的工具,看着十分专业。”民警断定这两人绝不是第一次偷车,遂对二人展开进一步调查。

   模式|先上网找好买家,根据需求物色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办案民警查看了其中一名嫌疑人王某的QQ,正好有人给他聊天,聊天内容正好与买卖助力车有关。QQ记录显示,王某在作案前正在跟一名车主讨论一辆白色摩托车,并给对方发了一张摩托车的照片。而这辆摩托车,民警似曾相识。

  经过比对,该车与前几天辖区群众报案所丢的摩托车十分相像,遂让失主前来辨认。经失主仔细比对后,十分肯定地对民警说,就是他丢的那辆摩托车。根据失主反馈的情况,王某两人自称的“第一次作案”的谎言也不攻自破。

  在证据面前,王某与同伙肖某终于供认了他们在一周之内疯狂窃取摩托车的犯罪事实。而让民警惊讶的是,这两名90后小伙儿比较有“头脑”,没有销赃渠道的他们,开辟“新销路”—每次都在门户网站的二手车交易板块联系好车主再偷车,省去了盲目偷车的时间以及减少了销赃环节。

  “他们每次根据求购信息主动外出物色目标,在小区车棚等地找好合适的车辆后,再用手机拍照传给求购者,对方确定后他们再去偷车。”民警表示,这两名小伙子很聪明,但没有用在正道上。

   提醒|购买来路不明的车辆,当心财物两空

  在办案中,民警发现许多买家对王某发布的信息进行咨询。“一些高档车型在市场上的价格明显不止王某所说的,但对方依然会购买。”民警无奈地说。

  民警告诉记者,许多人以为购买赃车并不犯法,不是自己偷的,也假装不知道。“但是以一个极低的价格却能购买到一个高档物品,明显不符合常规,因此有一些买家可能明知是赃物,为了贪图便宜,仍然选择购买。所以下一步,我们还将追查购买赃车的车主。”民警表示。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在购买二手车或其他物品的时候,光图价格低廉而不查询车辆的来源,一旦购买了赃车,就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购买赃车,民警根据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即可找到买家,直接将车辆还给失主,而买家到时则财物两空,且可能触及法律。

  民警提醒:购买二手车以及其他二手物品时,一定要查看购买手续,了解来源,避免给犯罪分子提供销赃渠道,也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