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这些楼道内禁止停放电瓶车!违者最高罚10000元!

14.07.2021  09:00
2021 07/14 05:00 分享 返回

    今年8月1日起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施行

    第四十七条规定↓↓↓

    在高层民用建筑的——

    公共门厅

    疏散走道

    楼梯间

    安全出口

    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

    何为“高层民用建筑”?

    什么情形下应当处罚?

    罚谁,罚多少?

    劳动报记者采访了消防专业人士

    对此新规进行了解读

    ↓↓↓

    什么是“高层民用建筑”?

    据介绍,依据《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包括了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

    ■ 前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

    ■ 后者是指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公共建筑,包括:

    宿舍

    公寓

    办公

    商业

    体育

    医疗建筑等

    “低于这两个高度的建筑不应被称为高层民用建筑,不在此次《规定》范围。”消防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什么情形下应当处罚?

    据介绍,《规定》比较清晰地规定了电动自行车在什么地方停放和充电的行为将受到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拒不改正”四个字。

    该负责人表示:

    “一般情况下——

    ■ 当执法人员初次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时,会要求单位和个人立即改正,并在《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上签字。

    ■ 如果复查时,相关单位和个人没有改正,那么就会触发处罚机制。”

    罚谁?罚多少?

    据悉,《规定》明确,由消防救援机构对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进行处罚——

    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物业应承担哪些职责?

    此外,《规定》中还提到了物业单位应承担的相关职责。

    记者了解到,《规定》第十条提到↓↓↓

    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

    ■ 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是否能彻底堵住漏洞?

    有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火灾致人员伤亡的,有90%是因将其置于门厅、过道或楼梯间等部位。

    消防负责人告诉记者↓↓↓

    “《规定》明确了如何处罚的问题,将为执法人员提供法规依据和威慑力,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的发生。”

    市民看到违停如何投诉?

    市民如果看到违规停放的现象,可以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

    新规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

    赶紧扩散周知

    提醒身边的人!

本文来源:上观 作者: 责任编辑:顾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