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市农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通知
沪农机[2016]24号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受超强厄尔尼诺影响,入汛以来我国多次出现严重洪涝灾害,作为东部沿海特大型城市,我市主要面临的天气灾害为台风风暴、暴雨内涝和高温旱情,对农业生产和农机作业影响较大,防汛抗旱形势严峻。为贯彻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毫不松懈抓好农业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6]第22号精神,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防汛抗旱救灾中的作业,抓好农机安全生产,现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农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做好农机防汛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轻灾害损失。要结合农时和受灾情况,制定农机抗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技术指导措施,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进一步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农机管理服务工作
要组织农机管理服务人员深入机库棚舍,指导农机手做好机具检修保养,重点是检修拖拉机、收割机,加强对园艺场等非粮食生产区域的农业机械的排查,确保性能状态良好,在农业抗灾救灾中“调的出、用得上”。协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做好防汛防旱所需的农机具和零配件等物资的供应和储备,提高农机故障接报和维修应急反应能力。
三、切实落实农机防灾救灾措施
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农机手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排查地势低洼、易涝易灾农机库房和农机设施,及时发现整改隐患,做好农业机械防灾避灾。加强应急值守,在灾害天气发生期间,加强应急值班,随时掌握汛情,强化抗灾救灾工作指挥调度,切实发挥农业机械的物质装备保障作用。
四、及时抓好灾后生产恢复
如遭遇灾害情况,及时上报并抓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及时启动管理、保险和维修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快速处置机制,迅速赶赴现场,查看险情,指导抢险救灾工作。联络保险公司及时将受损的农机具进行勘验,实施快速理赔,抢修机械,不误农时。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