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7.11.2016  16:09

沪农机[2016]36号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农机安[2016]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确保岁末年初的农机安全生产,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机事故多发期和易发期。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超前分析研判,针对岁末年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特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各类农机具及操作人员的教育、指导、监督管理,强化责任落实,全面加强安全防范,确保各项安全监管措施落实到位。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农机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拖拉机登记规定》、《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和《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规则标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完善各项农机使用、登记、存放、维修保养等安全制度,严格按章办事、依规操作,狠抓落实,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蛮干的事发生。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各镇、村及农机合作社、农机用户、农机作业现场,做好对本区各类农业机械及烘干设备、机库、油库等辅助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同时落实责任人,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三秋”大忙接近尾声,重点要查处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检验投入农业生产、使用非标农用挂车和非粮食生产区域的农业机械等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要加强粮食烘干基地的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责任制,生产值班制,消防等安全装置的合理配置,操作人员规范培训及定期清理维护保养工作。对滞留在本市的外省市变型拖拉机有危害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的查处,要及时抄告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所属地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整治,认真抓好农忙结束后的冬季农业机械检修保养工作,保证农业机械处于完好的技术状态,抓好烘干设备、机库、油库等辅助设施的防火工作,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四 、强化宣传、科学防范

各区农机管理、监理部门要通过各类形式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把农机安全宣传触角延伸到各镇、村及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服务组织,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增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及时发布冰冻雨雪天气的提示,督促指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有效防范应对。进一步加强专人值班,确保发生事故及时应对与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