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诈骗现新招 保护好个人信息是关键
2015年1月30日上午,何伟正在公司上班,手机忽然收到了一条建设银行的扣款通知短信。内容提示其尾号为4933的银行信用卡消费9876元。自己人在公司上班,银行卡也带在身上,从哪来的消费?何伟意识到自己的信用卡很可能被盗刷了,想到十分钟前同事肖某刚以手机欠费停机为由借用过自己的手机,何伟立马去找肖某询问。
听说何伟信用卡被盗刷了,肖某一脸惊讶,说自己只是拿手机打了个电话,让何伟不要着急,先打电话去银行把卡冻结,以免被再次盗刷。一边积极地出谋划策,一边支持自己去派出所报案,肖某的表现没有任何异常。何伟也就没有做过多的询问,赶紧去银行拉取了银行卡的相关明细并报了案。
那这9876元到底去哪了呢?何伟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自己的钱包平时都放在单位宿舍里,而银行卡和身份证都在钱包内,最有机会接触自己银行卡和身份证的就是和自己住在同一宿舍的肖某。后经多次询问,肖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原来,肖某以前曾在某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担任过客服人员,对信用卡和第三方支付等都很熟悉。他就是利用这一点,打起了何伟信用卡的主意。去年8月份的时候,有一次何伟与肖某在宿舍内讨论信用卡的相关事项,肖某就悄悄地记下了何伟的信用卡卡号、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的CVV码。今年一月份,眼见自己信用卡还款期马上就要到了,欠的7000多信用卡额却无法还上,肖某就想到了盗用何伟信用卡里的钱来偿还。
1月30 日上午,肖某找到了何伟,谎称自己手机停机了,要借何伟的手机打个电话。拿到手机后,肖某躲进了厕所,在自己手机的第三方支付客户端里输入了何伟信用卡的卡号、有效期、CVV码、何伟的手机号以及何伟手机接收到的验证码。就这样,肖某通过自己手机上的第三方客户端消费了何伟信用卡9876元,事后,肖某删除了何伟手机上的验证码信息并将手机还给了何伟。
肖某自己的银行卡是与其手机上的第三方客户端相绑定的,第三方客户端消费后,将扣除了手续费后的约9800元钱返还到了肖某的建行储蓄卡里。肖某用这种第三方客户端套现的方式,获得了近万元。肖某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其行为已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经松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
检察官提醒,信用卡在消费便捷的同时,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在平时的使用过程中要防止信息的泄露,不给犯罪分子可趁之机。当得知卡被盗刷后即刻冻结帐户并报警,避免更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