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签声明"不能替代药物" 不宜长期服用
将于10月露面的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对保健食品怎么管?一些商家为增加销量,将保健食品功效吹得天花乱坠。新食安法规定,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品、保健食品有区别
很多消费者往往会混淆“保健食品”和“保健品”。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定义,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它是食品的一个特殊种类,界于其他食品和药品之间,与食品不同的是,保健食品有规定的服用量,且根据保健功能的不同,具有特定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但和药品相比,它仅用于调节机体机能,提高人体抵御疾病的能力,改善亚健康状态,降低疾病发生的风险,并不以预防、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
保健食品功能声称的范围和名称用语经历了一个逐渐变化的过程,但始终是受到严格的管理和限定。而“保健品”的说法则相当不专业,多为企业自称并流传于民间的称谓,包含了食品、器械、用具等,宣传也往往夸大其词。
保健食品不宜长期服用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保健食品室主任季申表示,保健食品所带有的保健功能,决定了其应被针对性地选择,切忌盲目使用。消费者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另外常被人们忽视的一点是,保健食品也不宜长期服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但其具备保健功能是因为配料很多含有中药成分,这就可能会与消费者本身服用的药品出现叠加。所以在就医时应当告诉医生自己在食用保健食品的情况,避免出现叠加使用,最好食用保健食品前咨询一下专业人士,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食用保健食品,注意其剂量和服用时间等。带有功能性的保健食品可能对食用者产生身体负担,因此应该按需食用,不适宜长期食用。”
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注意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凡是保健食品,其产品包装左上角必须印有一个天蓝色草帽形图案,下面标有“保健食品”四个字。“天蓝色草帽”图案是国家批准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未经国家注册批准的产品一律不得使用该标志、不得宣称保健功能。其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一个产品对应一个批准文号,消费者可以根据产品名称或批准文号,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fda.gov.cn)“数据查询”栏目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同时,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网站查询确认其合法性。
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消费者在选购产品时,一定要以标签说明书为依据,而不要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宣传,有时候只需要仔细阅读标签说明书,就会发现销售人员口头介绍的神奇功效与实际标明的保健作用不相符合或盲目夸大。保健功能是根据产品配方、科学文献、功能学试验等,经国家监管部门组织技术审评确定,保健功能名称必须按照国家监管部门批准保健功能名称规范书写,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上不能超出范围或者夸大功能作用,不能含有或暗示治疗作用。
保健食品应到正规场所买
季申建议消费者要到具有经营权的正规场所购买。购买保健食品应到大型的商场、超市、正规的药店、保健食品店,要查看商家是否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范围含保健食品)。不要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所谓的“保健品”;对流动销售、临时设摊销售的产品要慎重购买,以免上当受骗。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索取标明产品名称、品牌和价格的购物发票,便于产品保修、质量投诉,千万不能图省事贪便宜购买没有正式票据的产品,否则难以维权。
事实上,人们印象中一些“保健品”所宣称的保健功能,很多已经超越了国家允许的范围。如各类街头小广告常见的“补肾壮阳”、“活血通络”的保健食品就均为假冒保健食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示消费者不要购买。目前,国家限定的保健食品功能范围仅为下列27种: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抗氧化、辅助改善记忆、缓解视疲劳、促进排铅、清咽、辅助降血压、改善睡眠、促进泌乳、缓解体力疲劳、提高缺氧耐受力、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减肥、改善生长发育、增加骨密度、改善营养性贫血、对化学性肝损伤的辅助保护作用、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分、改善皮肤油分、调节肠道菌群、促进消化、通便、对胃粘膜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超出这些类别的一些保健食品,消费者就要多长个心眼。
季申表示,健康的人群一般不需要食用保健食品;食用保健食品的人群也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保健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