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上海出版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22.05.2018  14:55

AD0316000-2018-007

 

沪新出联〔2018〕2号

 

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上海出版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委宣传部,各区发展改革委、科委、经(信)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土地局、教育局、文化(广)局、地税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全市出版产业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印发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规土局、市文广影视局、市地税局等十一部门共同制定了《关于促进上海出版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2018年5月4日


 

关于促进上海出版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17〕33号),全面提升上海图书出版、印刷、发行和版权产业发展水平,构建与全球卓越城市、国际文化大都市建设目标相匹配,与中国近现代出版发祥地和传统出版重镇地位相适应的出版产业新格局,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引导促进产业加快发展

1. 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图书出版产业:坚持社会效益第一,在保持学术、专业图书出版全国领先地位的同时,振兴大众出版、扩展教育出版,推动全面发展,在整体上做大产业规模、做厚经济基础、做强发展后劲;积极拓展新兴领域,推进传统出版转型升级,加快“纸电同步”等融合发展,开发各类数字、网络出版产品和服务,以及与图书相关的文创产品。印刷产业:保持创新升级的活力和态势,积极适应技术变革趋势和市场新需求、环保新要求,定位先进制造,提升国际竞争力;探索各种“印刷+”融合新业态,扩展产业边界。发行产业:以开放促创新,源源不断引进资源和人才,引进新理念、新技术、新业态,确保实体书店持续发展,加快补齐网上发行短板。版权产业:抓住互联网文化迅猛发展态势下版权运用领域日趋扩展、需求日趋增加、交易日趋活跃和版权价值上升的机遇,积极构建补全产业链,完备功能,提升水平。

2. 确保图书出版质量优势。 持续优化图书出版规划,积极扶持各类原创精品,积极支持主题出版,保持上海获得国家级重大奖项图书总数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的领先地位,确保上海入选国家“十三五”重大出版规划的图书品种占全国总数10%。推进全市层面古籍、科技、少儿、音乐、美术、社科人文、外文教材等出版产业集群建设。引导支持各家出版单位坚守特色定位,巩固、扩展、增创竞争优势,在各自细分领域的社会效益、文化贡献、读者评价或市场占有率等方面保持、进入全国前列。加大力度引导支持上海学术▪专业出版中心建设,提升吸引集聚优质作者、书稿资源的核心能力,到“十三五”末数量扩展到30家。更好利用“文教结合”机制,持续实施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支持计划,把优质科研成果转化为出版资源;持续实施高校学术期刊提升计划,支持创办高水平外文期刊,提升国际影响力。

3. 鼓励支持跨界深度合作。 鼓励支持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图书策划制作机构以各种形式开展深度合作,补强大众出版(包括少儿出版),扩展教育出版,同时丰富学术、专业出版资源。市、区联动,支持国有出版单位和其他各类市场主体搭建合作平台,为民营图书策划制作机构提供出版渠道和审稿、编校、发行等服务。鼓励支持国有出版单位与互联网企业等合作推进融合出版,支持各种形式的创新探索。支持企业申报建设国家出版融合发展重点实验室、新闻出版业科技与标准重点实验室等,探索融合发展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4. 扶持新业态新模式成长。 大力实施出版行业“互联网+”战略,加快数字出版产业发展。支持出版单位实施内容编辑、复制加工、传播、管理等全流程数字化建设,拓展版权开发、知识付费服务等新业务。支持《辞海》数字出版云平台建设。推进上海期刊出版数字化。支持老唱片等珍贵文化资产的数字化开发利用。积极扶持网络发行、数字发行、社群营销等新型图书发行企业,弥补目前上海发行领域的这一明显弱项,力争在细分市场确立领先优势。持续支持绿色印刷,在巩固中小学教科书绿色印刷全覆盖的基础上,逐步扩展到学前教材和少儿读物。推动按需印刷、个性化印刷实现市场化运作,协调推广“先发行、后印刷”新模式,支持制定相关标准,优化行政管理。积极支持发展智能印刷等新型印刷。

5. 促进实体书店可持续发展。 落实中央《关于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上海市支持实体书店发展的实施意见》,将实体书店建设纳入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考核评价体系。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配置中为实体书店留有空间。在城市新建街区、商区、社区、学区和村镇文化设施业态布局中,为实体书店预留经营场所(达到8万人的居住小区,预留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书店面积),保障相关基础设施到位。支持上海品牌实体书店到外省市开设分店,带动沪版图书行销全国。推动本市高校加强校园书店建设,保证各高校至少拥有一所达到一定标准的校园书店。鼓励支持各类机构、企业为开办实体书店优惠提供场地和其他有利条件。引导实体书店探索稳定经营、可持续发展的各种模式,有效担当促进全民阅读的社会责任。加大扶持中小微、专精特书店力度。

二、丰富产业主体优化产业载体

1. 着力丰富企业主体增强产业活力。 全力支持上海世纪出版集团和其他国有出版社深化改革,激发活力、提升能力,支持出版社和图书产品线的品牌建设。积极支持全国各地品牌民营机构落户上海,支持传统出版业以外的各类企业跨界入行,在图书策划制作和出版融合发展领域与国有单位深度合作。重点支持图书批发企业提升服务能力。支持新型印刷企业、版权服务机构在沪发展。支持引导行业协会拓展服务范围,重点加强对新业态市场主体的服务。

2. 强化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园区功能建设。 支持张江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以一流的金融型、科技型、国际化数字出版高地为目标,建设文化与科技相融合的数字出版产业示范园区,打造更加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聚焦数字出版、创意策划、平台运营、技术研发等领域,吸引更多优质数字出版内容企业。加快推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虹口园区建设。

金山国家绿色创意印刷示范园区,积极吸引一批具有国际领先技术和竞争力的企业入驻,完善检测、培训、展示、交易等功能性服务平台。

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以音乐产业为核心,建设功能齐全、配套服务优良的一流示范区。着力打造1-2个有影响力的音乐品牌文化活动;重点建设音乐人版权交易平台;探索音乐粉丝商业模式,形成经济规模。

国家版权贸易基地(上海),发挥国际版权评估与交易、纠纷调解、金融服务、作品展演和人才培训五大功能,促进版权贸易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3. 加快建设开放型出版创新创业基地。 全力支持本市各区和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与出版产业相关的创新创业园区,对符合认定标准者给予同等政策扶持。支持闵行七宝世纪出版园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集聚一批以出版传媒、创意设计、互联网内容与技术研发为特色的中小微文化企业,孵化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小出版品牌。支持新华发行集团整合现有出版、发行、金融等资源,建设出版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打造平台型出版机构,吸引民营文化机构入驻或设立虚拟工作室。支持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与奉贤区规划建设南上海出版园,集聚创意企业,通过投资基金、业务挂钩、股权参与等方式,打造有成长潜能的产业生态圈。

三、营造产业发展环境

1. 落实各项财税政策。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优化财政支持方式,加大对出版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上海市市级宣传文化专项资金、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主题出版、原创图书和学术、专业精品图书出版;支持国有出版单位与民营机构有创新性、示范性的深度合作项目;支持本市企业在出版、发行、印刷等领域率先应用行业内前沿技术,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申报国家级出版发行印刷领域重点实验室等。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继续支持中小学教材(少儿图书)绿色印刷、企业绿色印刷认证等项目。

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继续落实“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免征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出版、发行企业处置库存呆滞出版物形成的损失,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落实国家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和跨境服务零税率或免税政策。

支持新闻出版领域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支持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类新闻出版企业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新闻出版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 支持金融服务创新。 鼓励银行、文化担保、文化融资租赁等机构为本市出版、发行、印刷等企业提供担保、融资服务。进一步发挥文化双创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出版产业的投入。

3.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积极追踪伴随产业发展产生的版权保护新情况、新需求,及时研究对策,积极运用技术手段有效加强版权主动监管。优化方式方法,促使企业强化正版经营意识与理念,帮助权利人提高版权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持续做好作品登记、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工作。推进国家及市级版权示范单位、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对版权服务工作站的指导,延伸版权公共服务功能。做好版权纠纷调解工作,完善诉讼—仲裁—调解版权保护机制。加大互联网企业版权自律联盟建设力度,推动版权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巩固政府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引导推进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加强对版权执法的监督指导。积极完善维权援助机制,搭建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促进大案、要案查办,形成一批有示范价值的案例。

四、搭建产业服务平台

1 . 持续扩展上海书展服务平台优势。 坚持上海书展“为价值搭台,向品质致敬”定位,确保全国最具影响力书展之一的地位,持续创新提升优势。着力吸引更多全国乃至世界有竞争力、有实力的出版发行机构参与书展,成为全国新书首发平台。强化数字读物馆配服务。着力强化行业服务功能,使之成为全国、全球出版界交流平台。着力完善服务读者各类举措,在服务中鲜明体现出版和阅读导向。

2. 着力提升中国上海国际童书展国际参与率。 把上海国际童书展打造成国际专业出版交流、青少年阅读推广和少儿图书新人新作推介的重要平台,努力实现国外参展出版机构500家、专业买家1000人规模。精心打造和策划专业论坛,扩大陈伯吹国际儿童文学奖、“金风车”国际青年插画家大赛等品牌活动的国际参与率和全球影响力。

3. 支持上海出版“走出去”。 培育一批能进入海外主流渠道、到达主流人群的外向型文化企业,形成一批有品牌竞争力的产品。在保持巩固与欧美主要国家交流合作的同时,重点加强与周边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支持 “文化中国”等对外图书出版和海外主流发行渠道建设,积极增加每年出版图书的数量。实施好“上海翻译出版促进计划”,支持外籍专家、作家与上海出版单位合作,提升翻译质量。充分发挥上海国际文学周、“中国最美的书”等“走出去”平台的作用。推进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参与对外专项出版的试点工作。

五、构筑出版人才高地

1. 落实各项人才政策。 深入贯彻落实上海人才30条政策,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居留证件、人才签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提供便利。大力支持出版发行印刷领域引进高级经营管理人员、知名编辑等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探索将新闻出版产业重点专业纳入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重点专业和紧缺专业目录,享受居住证积分加分等政策。积极支持民营出版机构人员参加专业职称评定,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2. 加强出版人才队伍培训。 组织好出版产业从业人员在职培训,拓宽思路打破陈规,鼓励支持跨行业跨领域培训。对优秀中青年业务骨干实施针对性培训项目。

3. 支持相关高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上海出版、印刷、发行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等本市高校加强学科建设,系统培养新闻出版专业人才。推进上海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实施中高贯通、中本贯通,促进校企合作。积极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印刷媒体技术”项目的实施工作。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

1. 深化简政放权。 探索和推进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改革,改革年审年检制度,进一步放宽发行、印刷等企业的准入条件。实现印刷对外加工贸易业务审批便利化。借助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负面清单修订,积极探索外商投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政策突破。建设境外印刷品服务中心,大力发展对外印刷服务贸易。

2.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切实加强出版行业的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促进行业诚信自律。建立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制度。实现行业监管的网络化、即时化。加快“线下”管理向“线上”管理延伸。推进新闻出版行政服务信息化建设。

3. 完善出版产业统计体系。 努力提高出版产业统计工作科学化水平。扎实做好书报刊、音像电子、出版物进出口等的统计工作,完善印刷统计系统,补齐短板。在数据分析上有新突破,推出一批有价值、高质量的统计产品,真正起到服务产业的作用。

 

鼓励各区政府结合本区实际,参照本实施办法,根据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加强综合配套服务。

本实施办法自2018年6月5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关于促进上海出版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