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便民利民惠民服务举措 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20.04.2016  14:48

现代社会中,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民事案件之一。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类纠纷在事故发生后交警定责到法院化解纠纷过程中,司法服务有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与群众快速、简便化解事故纠纷的司法需求相适应,即存在所谓的“最后一公里”难题。


为进一步适应上海交通法治建设的要求,特别是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的实际需求,按照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提出的“从严加强综合交通管理”的要求,促进事故现场快速撤离、纠纷快速便利处置,为交通安全畅通提供司法保障,实现有效打通交通事故纠纷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的目标,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高架支队(以下简称“上海高架支队”)建立了常态化的工作联动机制,研究和推进职能互动,并通过总结近几年来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实践经验基础上,探索形成了一套切实有效的便民联动机制,在便利和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一、以高架调解室为抓手,倾力打造优质高效的一站式服务


2013年9月,在上海高架支队的大力支持和紧密配合下,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在高架支队审理办案科办公场所内设立高架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室(以下简称高架调解室)。该调解室作为法院与高架交警部门联动配合机制的重要抓手,对实践中有调解基础的高架交通事故纠纷,基本实现“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司法调解、法院文书确认”三步走的一站式服务。较以往而言,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群众办事时间成本,切实方便了社会公众。


在一起轻微人伤案件中,当事人周某指着手中拿着的调解文书对记者称赞道:“不到30分钟,就能拿到文书进保险了,真方便。


这个案例中,周某在交警部门完成了事故责任认定的环节后,直接来到高架调解室,由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派驻的法官、法官助理等工作人员进行司法调解,调解成功后,直接以正式法律文书的形式予以确认,而且双方当场就能拿到调解书,原告还当场拿到了赔偿款,实现了定责和法律调解的一站式服务,便利了群众及时快捷化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


据悉,自2013年9月26日起,截至2016年3月,在调解室受理的1084个案件中,调撤率为100%,而周某等2000余位当事人在高架支队审理办案科办公点的调解室当场拿到了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司法文书,赔偿款当场履行率达99.4%,较大程度地缩短了处理交通事故纠纷的时间成本。


此外,当事人在高架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承担事故责任的法律后果、诉讼的条件和程序、赔偿标准等法律问题不一定熟悉,需要专业的法律解答。


根据这个实际需求,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高架交警部门形成紧密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逐步完善“事故责任由交警解答为主、赔偿纠纷由法院解答为主”的联动服务方式,发挥高架调解室第一线的便利优势,为高架交通事故当事人提供面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两年多来共接待各类法律咨询约2100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馈。


二、探索事项告知全覆盖新举措,搭建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司法服务桥”,助推“最后一公里”更顺畅


据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相关人员称,以往交通事故纠纷后,起诉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当事人,有部分人因为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导致证据保全不及时、诉讼主体不适格、起诉材料不齐全等现象,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便利在一定程度受到影响。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上海高架支队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套事项告知全覆盖新举措,将交通事故纠纷中老百姓关注的问题事项全部纳入到一张告知单中,与交警部门的事故处置告知单形成联动配合,在事故发生后将相关重要的法律事项等内容及时告知给事故当事人,改变了以往等到立案诉讼阶段才告知当事人的做法。另外,针对实践中常出现的当事人,在起诉时才发现缺少对方身份材料以及证据未及时保全等问题,在告知单中特意作了“法院温馨提示”的便民信息,告知当事人“及时保存事故现场照片、对方驾驶证、行驶证及保单信息、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便于其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目前,在上海高架支队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的共同努力和全力推进下,这种事项告知全覆盖的举措已经在上海高架支队事故审理办公点、高架调解室以及高架50多个便民服务点等试行,目前已累计发放便民告知单2500余份,当事人起诉所需材料一次到齐的情况越来越多,群众诉讼便利性有效提高。


三、建立信息协助查询机制,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据铁路法院相关人员称,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原告方在很多情况下无法自主取得被告的身份信息、驾驶证等必要的诉讼材料,以致无法立案,影响了当事人诉权的正常实现。


针对这一问题,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与上海高架支队在共同调研商议的基础上,对确实无法自行提供对方身份材料的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保障其诉权,建立了相关信息查询的配合机制。具体方法是,由法院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诉讼主体资格,认为确有需要的,当场开具协助调查函,高架支队交警则凭函当场提供所需信息材料。实施该措施后,当事人的诉权得到了充分保障,也无需为诉讼需要查询身份信息而往返奔波于法院与交警部门之间,有效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据了解,自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便民联动机制试行以来,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得到了不少群众的良性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