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作坊“潜伏”乡村,“顽强”排污多年不止
在风景秀丽的金山枫泾,一条长0.94公里、名为“放生河”的小河弯曲环绕着菖梧村和新义村。多年以来,清清的河水,滋养着河边人家。但未曾想到,有一天,这条清澈的小河竟变得黑臭难忍,成为村民们的心头之患。
村民老李承包了河边的200亩地,办起了蔬果合作社。他说,只要下暴雨,河水满溢,地里必定会死掉一片果树。而这一切的源头,就是河边那家废塑料造粒厂偷偷排污。3年来,村民不断举报投诉,但收效甚微。
一些高污染的企业就这样藏匿在乡间田头,肆意排污,将农村变成了污染企业的“垃圾场”。对这些企业,为何投诉难以奏效?小河的清澈,该由谁来负责?
■记者 毛锦伟
生态果园挨着臭水河
老李的蔬果合作社位于枫泾镇新义村明星路边,新义村村委会的斜对面。记者跟着他前往排污的废塑料造粒厂。
走在新义村里,一路上,成片的黄桃果园,傍着波光粼粼的大寨河,环境怡人。路边的铭牌显示,这里是市农科院林果所等单位设立的“鲜食黄桃高效生态种植技术示范推广基地”,主产绿色生态黄桃。但顺着桃林走向深处,一切都变样了。
在老李蔬果合作社的西南角,放生河近在眼前。河对岸的北侧,就是位于菖梧村的废塑料造粒厂。远远望去,厂区空地上,白色塑料垃圾堆积如山。老李告诉记者,这家造粒厂主要是将塑料垃圾融化制成塑料粒子。开工时,工厂会直接抽用放生河的河水,用来清洗塑料垃圾; 产生的污水则排放进河道。清洗下来的污水不仅脏臭,还有毒性;严重时,河水看起来漆黑,下雨冲过来的鱼无一存活。
造粒厂在北侧排污,老李不得已自己筑了一条坝,试图将造粒厂旁的一段河与桃树林段隔开,以隔断污水,但无济于事。随着潮涨潮落,污水仍然会流过来。记者走近河边,尽管隔着坝,但河面仍覆盖了厚厚一层的漂浮物,有藻类和各色垃圾;翻动这些漂浮物,下方深绿发黑的河水泛了上来,散发出浓重的异味。“这样的水既无法拿来灌溉,还得时刻提防着下雨河水倒灌,毒死果树”。合作社成立8年来,造粒厂一直排污不断,让老李损失惨重,吃足苦头。
附近村民称,塑料垃圾在加温融化时,还会产生浓烟,嗓子会不舒服。
多次执法,排污屡禁不止
村民告诉记者,多年来,大家一直通过各种渠道举报这家企业。环保部门总是回复称已勒令停业,但禁令始终没有很好“落地”。厂里如今还在生产吗?记者绕到了废塑料造粒厂的正面,试图进厂区一探究竟。
厂门口铁门紧闭,并无任何标识。趁着有人进出,记者溜进了厂区。厂区内都是违法搭建的连片彩钢棚和低矮平房,中间空地上,蛇皮袋等塑料垃圾到处都是,一些已被打包成捆,一些仍散放成堆,一直堆到了河边;地上到处是厚厚的灰尘。从蛇皮袋上的文字看出,这些袋子大多是用来装石灰、水泥以及各种化工原料的,冲下的污水有毒就不足为奇了。
厂内侧的彩钢棚是生产塑料粒子的车间。除了一台设备外,车间里没有任何污水、废气处理设备。现场设备处于关闭状态,没有动工迹象。见有外人出现,一名自称是老板亲戚的王姓男子跑了出来,叫住了记者,问明来意后说:环保部门前两天刚刚来过,厂里目前确实“已停工”,设备已开始拆除。
随后,记者从金山区环保局证实,不久前,环保执法人员刚刚前往这家废塑料造粒厂执法。该企业无任何环保手续,工商营业执照自然办不出。环保部门已责令其停止生产,最高10万元的行政处罚措施也已在走程序。
但村民告诉记者,这样的执法已不是第一次。环保部门来一次,造粒厂或躲着夜间生产,或歇两天避避风头;风头一过,排污照旧。这次会不会故伎重演?金山区环保局承诺,将加强事后督查工作。
违法企业何以如此“顽强”?
村民告诉记者,该企业已经营近10年。10年了,违法企业为何如此难以撼动?
采访中,区环保部门表示,对于这样的“作坊”企业,执法部门缺少必要的强制手段。执法过程中,违法排污企业经常罔顾禁令,拒不停工,也不缴纳罚款;这种情况下,执法部门只能将案件移交法院,依赖法院强制执行。而囿于一些条件,法院的强制执行也迟迟没有落实。企业的违法成本低廉。尽管新修订的环保法规赋予了执法部门查封、扣押等一些强制措施,但目前,这些措施仍未运用到实际执法中。
另一方面,这些污染企业的背后,或多或少都有“权力”庇佑。企业所占用的土地,基本都租自村集体。而村集体往往在明知这些企业产能低、效能低、污染大,却仍将土地租给企业,并对搭建、排污等违法行为不闻不问。个中道理,明眼人自然明白。
于是,在本市部分郊县农村,一些企业排污可谓肆无忌惮。记者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看到,几乎每个郊县都有相关投诉举报。青浦区白鹤镇的马先生承包了206亩草莓田,可草莓田附近、腾北路旁的河道,总是有企业违法排污;浦东新区大团镇王厅六组,有村民举报一家豆制品厂,经常往河道排放白色污水……
郊县居民们希望,乡村河道治污应该引起基层政府以及环保等部门的足够重视,联手治理,别让农村也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记者手记
“河道清澈”应列入基层考核
在枫泾菖梧村,一块河道养护铭牌立在了放生河旁。铭牌上清晰地写着“河道保持清洁”、“严禁在河道边搭棚养禽”等要求,河道的养护单位为“菖梧村村委会”。而事实上,黑臭的放生河旁,不仅有屡禁不止的排污企业,还有一家养猪场。放生河的现状,出租集体土地的村委会难道不知情?养护责任尽到了吗?
一条放生河,道破了农村地区治污乏力的现实。乡村河道的清澈,不仅得依赖环保部门的执法,更得从土地租借、企业引进等源头上杜绝污染。也就是说,在农村地区,基层干部对环保的认知水平,决定了环保的力度。不能允许一些村干部为了眼前的利益,甚至为了个人的私利,放任污染企业藏身田间地头。
因此,不能将治污只当成环保部门的事。建议改变对基层官员的考核,除了增大环保的权重外,还要让官员对污染企业负责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