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倒汇千余万元人民币受审 庭上称获利4000元

07.09.2015  09:30

孔某叮嘱妻子照顾好家人。京华时报记者张淑玲摄

  伙同梁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朝阳区雅宝路地区倒腾外汇,今年52岁的孔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在朝阳法院刑二庭受审。孔某当庭认罪并求法庭从轻判罚。

  朝阳区检察院指控孔某犯了非法经营罪。指控称,2014年3月12日,孔某伙同梁某等人,在朝阳区雅宝路地区帮秦先生将1000万元人民币兑换了100万英镑,折合60余万美元,并将钱汇往英国伦敦一账户;2014年4月10日,仍在雅宝路地区,孔某帮张女士将170余万元人民币兑换成33.4万澳元,折合35万余美元,并将钱汇往澳大利亚一账户。孔某从中获利。

  公诉人当庭出示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

  庭上,孔某及其辩护律师面对指控均无异议。孔某供述称,其有个外号叫“孔老二”,曾因赌博在1987年10月被劳动教养两年;后又因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私藏枪支罪,在1996年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8年。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孔某在监狱服刑期间,还通过自学拿到了大专文凭。

  孔某供述称,其是从广东一马姓客户处学会了倒卖外汇,其实,自己是个“二道贩子”,“跑腿儿的。有客户想换外汇,就和我电话联系,我会联系梁某,以当天的外汇牌价,扣除我们的劳务费用后,把其余的钱汇款过去。

  孔某称,其倒腾外汇利润很小,换10万美金才给其一两百元人民币的差价做报酬。在其被指控的千余万元外汇中,获利才4000元,联系其换外汇的,也多是雅宝路附近的商户。

  孔某在最后陈述时称,既然其违法了,法庭怎么判,自己怎么认。

  庭下,孔某的妻子一直在抽泣。该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