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全力推进燃气管道占压整治

16.12.2015  23:24

        为了进一步推进燃气管道违章占压的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召开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工作会议,市安监局、市燃气管理处、各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相关燃气企业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燃气管理处通报了占压整治的情况,截止到10月8日,本市255处燃气管道占压已累计整治114处,总体完成率45%,其中列入市级督办事故隐患计划的63处高压天然气管道占压,已完成整治28处,完成率44%;未列入市级督办的59处高压天然气管道占压,已完成39处,完成率49%;133处中低压燃气管道已完成57处,完成率43%。所涉及的各区中,黄浦区和长宁区率先实现了整治目标。市住房建设管理委对下一步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提高占压整治安全意识, 要时刻保持“失职追责”的责任意识,有效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确保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各区(县)、燃气企业要认真对照本区的整治工作任务目标,不断优化细化整治工作方案,市级督办的63处占压整治目标坚决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三是实施属地化、网格化管理, 各区(县)燃气管理部门要认真梳理细化市级督办占压点整治时间表,每两周向安委办作一次汇报,每周向燃气处作一次周报,对计划不明确、方案不落实、可能影响整体整治进度占压点将报市安委办进行督办。

        四是依法依规,及时消除占压风险隐患, 各区(县)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执法工作,对违章占压建筑、涉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尤其是63处市级督办项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停产、停业和疏散人员等强制措施,确保公共安全。

        五是建立占压整治长效机制, 各区政府、各区燃气行政管理部门、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及整治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做到信息共享、沟通及时、配合密切、形成合力,实行长效管理,切实杜绝新的占压点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