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伪造证明申请信用卡 拒不还款透支3万余元获刑

09.12.2014  10:31

  本报海口12月8日电 记者邢东伟通讯员沈玉华 崔善红 海南省昌江男子林某强委托他人帮忙伪造证明申请信用卡后透支款项,拒不偿还。今天,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林某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2012年4月16日,林某强委托钟某某(另案处理)制作伪造车辆信息及虚假收入证明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从2012年5月11日开始,林某强多次透支,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林某强拒不偿还所透支款项。截至2014年6月10日,林某强累计透支本金35997.7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