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申请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的公示

13.10.2016  18:48

  我局于2016年10月12日受理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出的设立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的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成立时间:2011年(有限责任转为特殊普通合伙)。

  (三)执业证书编号:11010141。

  (四)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制。

  (五)上年末净资产和职业风险基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 万元。

  (六)主任会计师姓名:胡咏华。

  (七)办公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一号学院国际大厦15层。

  (八)最近3年内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情况(含已设立分所受处罚情况):无。

  (九)注册会计师数量(不包括分所注册会计师):不低于50名。

  二、申请设立的分所情况:

  (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

  (二)分所负责人姓名:王知先。

  (三)注册会计师数量:11名。各注册会计师姓名及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王知先(420000021536)、钟永和(420003204823)、黄韵(110100690087)、金敏(420003204743)、陈先利(420003204747)、贺翠(420003204534)、潘海军(420003204839)、万方霞(110101410040)、林秀梅(420003204859)、张艺(110100690143)、张蕾(420000233255)。

  (四)办公场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市德堡路38号1幢2层211-33室。

  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可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1-54679568转17112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

  网 址:www.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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