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成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的公示
我局于2016年6月29日受理了上海成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成旗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经营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二路888号1幢1区25015室。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人姓名:姬玉新。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各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 姬玉新,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410700010031,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09年4月~2014年6月河南正达会计师事务所
2014年9月~2016年1月河南中新会计师事务所
2.郑兆敏,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370700150028,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1年1月~2013年3月济宁方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3年4月~2014年8月山东乾诚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014年9月~2016年4月山东太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执业许可而被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许可的决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申请人已向我局递交了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公众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我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1-54679568转17112
通信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800号1711室(邮编:200030)
网 址: www.czj.sh.gov.cn
上海市财政局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