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03.03.2018  05:43
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现将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3号) 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18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