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12.02.2020  12:00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会计领域的话语权和影响力,着力培养一批符合我国会计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需要的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财会〔2018〕12号)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启动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际化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的通知》(财会〔2020〕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本市有关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请各单位根据财政部文件规定的选拔条件、程序等要求,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培养对象选拔、考核等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时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一)正式申报时间为发文之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请各单位于2020年4月3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人员资料寄往市财政局会计处(肇嘉浜路800号)。   (三)考试时间为2020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本通知可通过上海财政网(www.czj.sh.gov.cn)查询并下载有关表格。   联系电话:54679568转17116分机。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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