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红十字会组织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

13.04.2017  23:09

      日前,上海市红十字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启动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学习宣传工作。

      4月6日,市红十字会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市红会党组中心组成员,以及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会议传达了总会举办的“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精神,并就《红十字会法》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过程进行了说明,逐条对《红十字会法》修改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对新法施行后,红十字会面临的任务和挑战畅谈了学习体会和思考。

      在4月12日召开的第一季度工作例会上,市红十字会组织各区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等对新《红十字会法》进行了学习,并紧密结合2017年工作要点,围绕修订前后法律条文的变化、此次修法的亮点、与公益慈善等相关领域其他法规的关系,以及如何依法履职、贯彻落实《红十字会法》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张浩亮指出,此次《红十字会法》的修订是我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要将学习宣传贯彻《红十字会法》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并与整体工作统筹协调一并推进,要认真学习、逐步理解、依法履职、稳步实施,将新《红十字会法》的宣传贯彻同传播红十字文化、密切联系群众、推动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凝聚人道正能量。

      下一步,市红十字会还将通过举办本市红十字系统《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暨“博爱讲坛”开讲仪式、开展“5·8”《红十字会法》施行日暨世界红十字日主题宣传活动、参加《红十字会法》知识竞赛、组织以学习宣传《红十字会法》为主要内容的传播师资讲课比赛、拍摄和播放普法宣传片、在报刊网站开设普法专栏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新《红十字会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上海市红十字会 崔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