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所”变银行 业主写“大字报”遭物业封窗

11.02.2015  11:46

  家住济南路8号的吴浩(化名)最近有些烦:眼看要过年了,孩子从国外回来没地方住。他在这里本来有两套房子,但被物业公司停电,进门卡都失效,而且他家室外的玻璃幕墙也被物业覆上了塑料膜。吴浩说,他与物业公司之所以闹到这个地步,是因为对方擅自把属于业主享用的高档住宅会所租赁出去,成为饭店和某银行营业厅,严重侵占了业主的利益。昨天下午,记者现场采访时却遭到物业工作人员的拒绝。

   称享用的住宅会所被出租

  记者从业主提供的资料了解到,济南路8号是豪华公寓。六年前,吴浩以每平方米超7万元的价格买下该楼盘某层紧邻的两套住房。

  “当时开发商承诺,8号一楼二楼是专为业主配套的高档住宅会所,我看了觉得该楼盘闹中取静,环境好,于是就被打动了。”不过在正常使用了五年多后,情况变了,让吴浩等业主无法接受的是,去年2月,这些本该属于高档住宅会所的区域突然被关闭,工程队进场拆除原先的设施开始新的装修。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济南路8号,吴浩指着公寓一、二楼说:“原来都是会所,现在就只剩下进门这么一块了,其余设施全部被拆除了。”吴浩告诉记者,原先一、二楼的会所,也包括部分大堂空间,全部出租给某银行用作营业场所,二楼成了某餐厅的6间包房。吴浩说,他曾经到相关部门了解过,这里只许可开饮品店,不允许开餐厅。

   进门难,玻璃被“贴膜

  昨天下午,记者在跟随吴浩进门时都得请保安开门,然后请物业工作人员送电。吴浩说,由于没有交物业费,他们的门卡已经没法使用了,有一段时间连电梯都进不了。物业公司切断了他家的电源。“有一次我在进电梯时发现多了道‘门槛’,物业管理公司居然擅自在电梯内加装门禁系统,只有拥有门禁卡的业主才能使用电梯,且未缴清物业费的业主不能更新电梯门禁卡。

  记者随业主吴浩进入他的房间。此时,阳光从西南边照过来,正好照在窗外的玻璃幕墙上,采光位置很好,可是室内光线却很暗。原来,室外的玻璃上被人覆上了一层深色的塑料膜。

  关于物业在他窗子外“贴膜”的原因,吴浩承认是因为他和另一位业主在自家的玻璃后面写了抗议的话语。他说,物业公司此举完全没有通知业主,物业公司是擅自侵占业主享用的会所,说是因为物业费入不敷出。“该物业每平方米每月16元的物业费不够物业公司开支,我觉得不可思议。无论如何,物业公司严重违反了当初开发商对我们的承诺。

  记者跟随吴浩进门时,听见吴浩跟物业公司的人说,记者是来租房的。记者问他为什么要这么说,他说,如果不这么说,物业工作人员就不给用电。

   记者采访被保安“”出

  记者昨天向服务台的物业工作人员亮明身份,提出采访请求时,对方打了一通电话后来了一名保安,说他们不接受采访。记者提出让他找来相关负责人,保安以及一名女性物业工作人员说,他们不知道负责人是谁。记者请对方告知“上级”的办公地点,对方仍表示不知情。随后,物业工作人员和保安都说,大堂是业主进出的场所,请记者出去。

  记者随后通过相关途径找到该物业公司一名女性负责人的电话。该负责人说她先前不在公司,如果记者留下了名片,晚些时候她会主动联系记者。但到昨晚发稿时,对方一直没有回复。

   会所”业主:拥有公寓合法产权,房屋用途为“商业

  昨晚,一位自称是济南路8号大业主的刘先生从国外打来电话。刘先生称自己就是该争议会所的业主。“是我公司租赁给某银行和餐厅的,租赁的面积都是属于我公司的产权,拥有合法的产权证。

  刘先生表示,他的房产证上明确了房屋是商业用途,公司是从开发商那里买下的。这处房屋不是会所。上海的有关法律对会所有明确规定,必须是在产权证上注明的。

  “因为济南路8号包括东西两幢楼,所谓的会所,是在西楼。在这一年的时间里,我们反复跟对方解释过以上的问题,也接待了有关部门的调查,一切都是合法的。”刘先生告诉记者,吴浩此前也去过房地局、信访办、消防局、工商局等部门拜访过。

  刘先生指出,在这期间,吴浩开始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与其交涉未果,但没有停过水电。有关“贴膜”的事情,是因为吴浩在其房间内写“大字报”,物业接到其他业主投诉,称其行为严重影响了其他业主的权益,造成整个楼盘的品质下降,令业主的房间无法出租,物业迫于无奈,在其窗外“贴膜”予以修正。

   律师:业主贴抗议标语不妥,物业“贴膜”侵害物权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袁作东律师表示,小区内的会所主要是向业主提供配套服务的特种场所,上海市房管局曾专门发文,开发企业、承租人、受让人都不得擅自改变已向业主承诺的经营服务方式和服务功能。住宅小区内开设餐饮设施,是严格受到限制的,一般不得在居民住宅楼中设置餐饮业。即使是非居住房屋经营餐饮业,也需环保、卫生等管理部门的审批,还必须征得利害关系人的同意。

  袁作东认为,业主在自家房屋内贴抗议标语的做法不够妥当,影响小区的外观和居住环境,物业公司可以劝阻或向政府部门投诉;但物业公司在业主房子窗户上“贴膜”的做法,同样不妥当,侵害了业主的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