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年会暨“服务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我校召开

16.03.2015  12:32

      3月13日,在上海市法学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协同创新中心共同指导下,由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和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年会暨“服务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在我校国定路校区行政楼三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数十位来自上海市高校和实务界的专家出席本次会议,围绕“服务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主题进行深入交流和热烈讨论。

      会议开幕式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周杰普主持。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会长、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助理、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郑少华教授与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张志军副主任先后为本次会议致辞,共同回顾了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的建设进程和丰硕成果,并阐释了本次研讨会议题提出的初衷及其重要性。

      在主题研讨阶段,众位专家学者分别围绕“国家经济转型战略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挑战”、“网络经济时代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问题”以及“服务贸易全球化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需求”三个主题单元,结合各自研究领域发言。
      第一研讨单元由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顾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上海市法官协会副会长张海棠主持。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陶立峰率先发言,她将焦点放在“新型贸易投资协定”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问题上。她指出,以往国际组织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落脚点在于改善国内立法,直接体现在国际协定内容里的条款却较为少见。陶教授又以TPP和 TTIP谈判为例,阐述正在发展的新型贸易投资协定中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隐性变化,并就如何平衡国内立法与国际贸易协定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进行思考。
      随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商舒博士就“服务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进行主题发言。发言中,她先对国际服务贸易的四种基本形式和现有争端解决机制进行了梳理,提出消费者是服务贸易的重要主体,这与现有争端解决措施多服务于公法主体间的争端的现实状况相矛盾。在此基础上,她总结了国际服务贸易争端解决在取证、明确责任主体、管辖权问题以及个体金额小的诸多困难,并从建立地区性解决平台和建立完善行业自治及商会平台两个方面提出了一些建议。
      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王全兴教授对以上两位学者的精彩发言进行评议。他将国际服务贸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精要概括为以下三大矛盾:“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投资者利益与消费者权益之间的矛盾”,并结合自身对于劳工问题的研究进行对比阐述。其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宋晓燕教授提出的“从长期与短期角度看,国际服务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矛盾”问题又引发了专家们的新一轮讨论。

      短暂的中场休息之后,专家学者们再次投入到第二研讨单元——“网络经济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的研讨中,本单元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胡凌副教授主持。
      上海WTO事务研究中心业务总监、复旦大学法学院龚柏华教授将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自己工作领域相结合,详细阐述了“跨境电子商务”领域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他强调在跨境电子商务中,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实现受到挑战,其中包括后续服务的缺失、交货时间的延迟、虚假信息以及假冒伪劣等问题。同时,龚教授提出加强政府监管、以司法解释的方式提高法律救济、建立地区性和全球性的合作以及加大对消费者的教育力度等三项解决对策。
      其后,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张秀全就时下热门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做主题发言。张教授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金融中的金融,强调互联网不仅仅是金融活动的工具和载体,更是一种“开放、分享、平等、协作”的精神。在提供便利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也对消费者权益带来了新风险,如消费者信息泄露等。最后,张教授又从立法、技术、文化三个层面分别提出建立互联网金融准备金制度、提高互联网金融技术水平、加强对金融服务提供商的信托观念教育的建议。
      在前两位专家发言的基础上,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刘宁元教授就网络经济时代大背景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域外实施问题进行了引申探讨,同时明确互联网金融领域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能仅仅依靠法律途径,还需要从市场诚信等方面入手,共同促进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三研讨单元由刚刚做出精彩发言的张秀全教授主持,引导诸位专家学者就“服务贸易全球化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需要”问题进行讨论。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助理研究员许凯博士选取跨境服务贸易中较为典型的“国际旅游业”为题,讨论国际旅游业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通过对跨境旅游特点及国内传统救济途径在国际环境下实施低效的分析,强调建立国际合作机制的重要性,并详细介绍了现有国际与区际合作立法的成果。随后又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合作保护跨境游客和访客公约草案》为例分析国际合作新动向的亮点。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自贸院贸易法研究中心副主任马乐博士则以“中国在海外留学人员权益”为切入点,对“跨境教育服务”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研究。马乐博士用多张清晰直观的图表向大家展示了中国海外留学人员年轻化、留学消费增速快、美英澳为主流留学地的现状,并细化分析了留学人员易受侵害的人身权利与受教育等权利。 最后,他呼吁提高对于海外留学人员权益保护的重视,组织建立自治维权机构、固化对于留学生权益保护的实质性法律依据。
      此后,上海市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会长、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政治与法律》主编徐澜波针对上述发言进行延伸讨论。他指出服务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并不矛盾,不可偏废,同时强调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国家义务。

      在自由发言环节中,诸位专家激烈的交流与讨论将会议氛围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最后,王全兴教授对本次会议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各位与会专家学者表示衷心感谢。王教授高度赞扬了本次会议的选题,他表示,现今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在实施,适逢国家进行开放型经济体制建设,对公共政策的发展十分重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研究“服务贸易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分合适。同时,该主题创新地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服务贸易”、“互联网”、“全球化”四大热点进行整合,从“国际与国内”、“虚拟与现实”、“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三个视角展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其他法律的协调为手段,研究建立“国家与国家”以及“政府与社会”两个层面的合作,从而不断推进在国际化服务贸易中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际,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与会的诸位法学专家学者围绕服务贸易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发展道路积极建言献策,让在座的法学人倍感振奋。

      (供稿:柏瑾怡(学)  供图:童心  编审:孔德民  收稿日期:201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