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观新闻]“休学创业”是利好,划出了这样一个重点[图]
休学创业,重点不是“休学”而是“创业”,这就给当前中国高校的创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眼下正值大学生毕业“招聘季”。近几年来,除了传统的求职路径,创业也成为不少大学生的选项。其实不只是毕业生,大学生创业已成为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
日前,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于大学生休学创业的规定尤为引人关注。《规定》指出,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放宽学生学习年限,允许学生分段完成学业。这并非“休学创业”首次进入教育部文件,早在2014年底,教育部已在相关通知中提到,各高校要建立弹性学制,允许在校学生休学创业。
应该说,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这些规定给予了大学生在修业方向和修业年限方面更灵活的选择权,也是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在创业政策方面的落实,对于大学生释放创造力、追逐梦想,降低创业失败风险,以及改善大学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是一次积极的创新尝试,也是一项大大的利好政策。
相比担心“冲动”,提高质量更为迫切
在现实中,有人会担心,这样的政策会不会导致一些学生盲目创业,甚至将休学创业作为躲避学业的借口?在我看来,大可不必过于担忧。目前一些媒体所做的调查表明,明确选择会去休学创业的人数通常仅为一成左右。可见,对于休学创业,大部分学生还是持较为谨慎的态度。
根据《全球创业观察2015/2016中国报告》的数据显示,中国早期创业活动指数为12.84%,比大多数创新驱动国家,如美国(11.88%)、英国(6.93%)、德国(4.70%)和日本(3.83%)更活跃。但报告也显示,中国客户服务产业(如批发、零售等)创业比例占所有行业的69.79%,而高附加值创业比例仅为8.2%。报告还指出,中国的创新型企业比例为25.80%,与创新驱动型经济体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落后于加拿大(36.10%)、美国(36%)、英国(36%)和德国(34.20%),中国创业活动的创新能力有待提高。
上述数字表明,中国青年创业的数量具有优势,但创造型创业人才还十分匮乏。所以,在我看来, 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冲动”,而是有质量的创新创业还不够。 休学创业,重点不是“休学”而是“创业”,这就给当前中国高校的创业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既要鼓励大学生去追逐他们的企业家梦想,更要着重引导大学生把他们的创造力、创新探索融入到创业实践活动中。
创业成功是创造力与创造财富的结合
提起休学创业,比尔·盖茨和马克·扎克伯格常常被举为范例。他们创业成功的关键原因是什么?主要来自于他们创造性地把创新与创业结合,创造或发现了潜在的市场,并及时采取行动去满足这些需求。这表明,创造力与创造财富结合是创业成功的首要核心内涵,“休学”只是提供了一个时间窗口,让他们及时把握住了那次机会 。
从“创业者”自身内涵发展的历史来看,也说明了这一点。
“创业者”一词起源于法语,是“协调人”、“中间人”的意思。马可·波罗曾经尝试建立通往远东的贸易通道,并较早地对创业者的中间人身份进行了定义。在中世纪,“创业者”用来定义在管理大型生产项目中,同时扮演执行者和监督者两个角色的个体。比如,当时那些监督建造城堡、公共建筑等建筑工程的人,通常就被看作是创业者。
到了17世纪,创业者主要是指与政府签订合同的人,这些合同一般是提供某项服务或供应某种特定产品。比如法国人约翰·劳被授权成立皇家银行,这赋予了他在法国贸易中的垄断地位。
到了18世纪,创业者和资本提供者有了清晰的划分。在此时期出现的很多发明,因创造了新的需求而获得了巨大的生命力,突出的代表包括伊莱·惠特尼和托马斯·爱迪生。这些发明家们开发了新技术,但是无法靠他们自有资金资助发明的产业化和推广,于是惠特尼引入了英国皇家资本来资助自己发明的轧花机商业化,爱迪生则从私人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自己在电力和化学领域的研发和实验。
到了19世纪末期和20世纪初期,创业者常常被视作管理人员。英国哲学家约翰·穆勒认为,区分创业者和管理人员的核心是看其是否承担风险。典型的创业者就是被称为美国“钢铁大王”的卡内基,卡内基尽管没有发明新产品,但通过在生产中应用和发展技术,从而增加了钢铁行业的经济活力。创业者的贡献是运用新发明的潜力,来优化生产模式,用新的技术路径来生产新的或旧的产品,创建与以往不同的、新的产品上下游关系,或者构建新的产业链。
创新和新颖的概念在20世纪中期成为创业的核心部分。创新一般指的是引入新产品或衍生产品的行动,是创业者最具挑战性的任务之一。它不仅要求创业者具备创造新的构想的能力,还要求创业者能够厘清各种对创业结果有潜在影响的因素。新颖的概念则涵盖了从新产品、新渠道或者新组织架构等更加广泛的方面。这种类型创业者的代表是哈里曼,他是20世纪美国金融家和铁路大王,他专门购买低效运营的铁路并投入巨资进行改造,从而改善它们的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由此可见,对今天的创业者来说,创造力与创造财富结合是题中应有之义。而这一点,也成为所有创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缺少任何一方面,创业都不可能是成功的。
大学应该培养怎样的创业者
“创业”对不同个体含义不尽相同。但从创业历史发展的过程来看,创业指的是为抓住机会而采取行动,把一个未来愿景转化为成功商业实体的行为。在本世纪,从个体视角出发的创业概念已经得到了全面的探究。这反映在创业者的三个创造力属性:(1)首创性;(2)创造性地组织、重组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实现资源向实际效益的转化;(3)承担风险和接受失败。
产品或服务的创造力和创新可能体现在多种维度上,其创新程度受到创业者的偏好影响。但创业是创造新的有价值事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需要投入时间,并承担随之而来的财务、体力和社会风险及不确定性。创业既有风险又充满了机遇,如何识别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如何赋予这部分具备能力的学生以机会来发挥他们的潜能,这是大学创业教育面临的挑战。
今天部分大学的创业教育将创业定义聚焦在新企业的创立上,还有些创业教育则过于关注财富创造和所有权的获取,这都是有失偏颇的。大学的本质是新思想、新知识的产生和汇集地,它拥有一个充满创造潜力的群体——大学生。尽管他们对现实的市场和商业活动不够敏感,缺乏经验,但通过企业家精神的培育,他们就能够创造性地把新的创新成果与潜在需求结合起来,创造出新的产品、新的市场需求,在起步阶段避开竞争垄断利基市场而获得成功,这是大学培养创业人才的优势所在。哈佛、麻省理工、斯坦福和剑桥等一流大学在人才培养、创新和创业领域的成功经验无不证明了这一点。因此, 大学的创业教育应该扬长避短,着重引导大学生把创造力与创新探索相结合,并融入创业行动和实践中,即大学应着重培养具有创造力属性的创业者 。从这个意义上说,“休学创业”进可以为事业拼搏奋斗,积累实践经验,退可以回校继续学业,日后再择他业,这种弹性灵活的制度设计与大学创业教育的理念是相匹配的.
综上所述,大学生创业教育既要重视数量更要注重创造力。诚然,从世界范围来看,大学着重创新与创业结合教育的历史还不到50年,人类对其规律性的认知还有局限。但基本规律还是有迹可循的:(1)大学对创造型创业人才的培养,应结合自身特点,不会有统一的成功模式。(2)从长远看,只有成功的创业才会创造就业,数量是基础,质量是数量的保障。(3)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应发挥自身的优势,着重鼓励学生发挥首创精神,学会理性承担风险和接受失败,激发他们的创造力、创新能力去组织、重组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实现社会创新资源向实际效益的转化。(4)大学创业教育,特别是研究型大学的创业教育, 在提倡中国新一代企业家精神的培养之外,更重要的是培育一个有利于大学生将创造力、创新能力和商业资源整合的平台,建设一个健康开放的大学创业生态系统 。
(作者为上海交通大学全球创新与创业实验室副主任、MBA创新与创业项目主任)
来源:上观新闻 2017.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