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公布缓解企业融资贵分工图 减少沟通成本
缓解企业融资贵分工图亮相
国务院办公厅14日公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一行三会等多部委。《意见》指出,央行要负责落实好“定向降准”措施,发挥好结构引导作用。要发挥直接融资对于缓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重要作用,要求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降低商业银行发行小微企业金融债和“三农”金融债的门槛,简化审批流程,扩大发行规模。
多位专家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意见》把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的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将在很大程度上减少相关部门沟通成本、提高办事效率。预计相关部门的落实细则将很快出台,不排除未来向棚改、“三农”、小微等薄弱环节定向降准的可能,但货币政策全面“放水”的可能性不大。
增加资金供给 降低融资成本
根据《意见》的分工,央行将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组合,维持流动性平稳适度,为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创造良好的货币环境。优化基础货币的投向,适度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力度。落实好“定向降准”措施,发挥好结构引导作用。
专家表示,《意见》不仅仅是从货币“池子”予以倾斜,还在具体的落实层面做出了明确指引: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经营理念,优化内部考核机制,适当降低存款、资产规模等总量指标的权重。发挥好有关部门和银行股东的评价考核作用,完善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评价体系,合理设定利润等目标。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重要一环在于商业银行,当前商业银行正面临存款增速放缓、资金成本上升的问题,75%的存贷比考核也限制了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能力,对存贷比进行适当改革有助于贷款利率下行。不过,银监会人士表示,在《商业银行法》尚未修订的前提下,监管部门只能结合实际优化存贷比等指标,最大程度引导资金进入小微、“三农”等实体经济领域薄弱环节。
有专家直言,融资难、融资贵是由多方面原因,特别是制度性原因造成的,其中包括“加成率”过高、风险溢价上升、房地产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吸金、信贷规模控制和75%贷存比的风险监管指标、不对称的变相“金融自由化”、可贷资金需求缺乏利息率弹性等。这不是单靠放松货币政策所能解决的。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预计未来的调控方向还是“总量稳定、结构优化”,货币政策不会在总量上大规模“放水”。对于实体经济领域的薄弱环节,要想办法增加资金供给、降低融资成本。此前的那些定向措施,未来可能还会进一步落地,必要时也可能会再增加新的额度。
加快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意见》提出,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优化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另外,《意见》要求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促进金融机构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完善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落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等。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副主任吴庆认为,目前企业融资状况在逐渐改善,但改善和需求之间还存在差距,未来还有进一步改善的空间。近期新批的几家民营银行,是增加银行业良性竞争的重要做法,未来这个数量还会进一步增加。
同时,为了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不合理上升,《意见》要求进一步丰富银行业融资渠道,加强银行同业批发性融资管理,提高银行融资多元化程度和资金来源稳定性。大力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盘活存量,加快资金周转速度。为了缩短企业融资链条,要求相关部门督促商业银行加强贷款管理,严密监测贷款资金流向,防止贷款被违规挪用,确保贷款资金直接流向实体经济。加强对影子银行、同业业务、理财业务等方面的管理。
直接融资亟待发力
《意见》强调了直接融资对缓解企业融资贵的作用。要求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继续优化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市场的制度安排。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发展。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规模。
央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马骏表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中长期的改革方向应是加快发展多层次的股本融资市场。
证监会人士指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平衡金融体系结构,可以分散过度集中于银行的金融风险。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结构的时期,鼓励创业创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需要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另外,《意见》要求保监会牵头,大力发展相关保险产品,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等主体获得短期小额贷款。积极探索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开展“保险+信贷”合作,促进更多保险资金直接投向实体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