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执法总队对本市企业生产用煤炭质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24.11.2016  22:41

        11月19日,市质监局执法总队组织精干力量,兵分六路对本市浦东新区等6个区内的6家煤炭使用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的企业涵盖造纸厂、大型发电厂、热电厂等领域。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查阅了相关企业的煤炭购销合同、运输单据、质检记录等资料,向有关人员询问了煤炭的采购、质量控制、使用及后处理等情况。经查,上述煤炭使用企业均符合检查要求。受查企业均从管理制度和环保设备两方面入手,加强对污染排放的监测和控制。在管理制度上,相关企业在采购煤炭时,会在合同上对煤炭的硫含量和灰分等指标作出要求,有意识的采购硫含量较低的煤炭并在入库时对煤炭相关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检验,以此确保采购的煤炭符合要求。在环保设备上,企业均配备有相关的除尘脱硫设施,并在排放口处有环保局安装的在线污染物控制系统。
        执法人员还向公司管理人员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继续做好进货管理和排放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