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2015年承办的109件代表建议已办结
3月4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2015年承办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09件,已于2015年8月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代表反馈满意度100%。
最高检人民监督工作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最高检在承办109件建议时,采用了多种形式与代表进行全面沟通,获得代表肯定。如就代表提出的有关预防职务犯罪和打击贪污受贿犯罪的建议,先后邀请10余名代表赴江苏、安徽实地调研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在办理《关于将旗县级检察院派出院纳入检察系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软件管理的建议》时,组织专人赴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与代表进行当面座谈交流。针对协办的建议以及对代表提出的供工作中研究参考、不需要书面答复的建议,最高检也结合代表建议内容,采取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逐件与代表联系沟通,介绍相关检察工作的开展情况和答复意见,赢得代表们的一致好评。
这位负责人表示,通过吸收采纳建议,以及办理中代表们提出的合理化内容,最高检的相关工作增强了工作实效。如针对23名代表提出增加国家财政拨付国家检察官学院的专项培训经费额度,加强边远山区基层检察官队伍建设要求。最高检会同有关部门,就西部及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检察官短缺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以会议纪要形式,提出了多项解决措施,通过双向挂职锻炼等方式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检察机关的人才支援力度,在2015年修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时增加了“规范派出检察室设置标准、职能定位和职责权限,明确派出主体,完善审批程序”的改革任务要求。
记者了解到,2015年,最高检将不涉及秘密的主办、独办、分办建议的复文全部在代表联络专网和门户网站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共公开建议复文41件,占最高检主办、独办、分办建议的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