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财政局以宪法宣传周契机,加强法制宣传力度

18.12.2014  23:24

  一是宣传贯彻新《预算法》。联合区法制办,以“一月一法”、“长宁法宣”微信平台等媒介,对新《预算法》全文、新《预算法》解读及新旧预算法变化进行宣传。通过主题宣讲、发放单行本,对预算单位进行培训。以新《预算法》为指导思想,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

  二是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对集中采购项目加强监督管理。发布《长宁区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对20家预算单位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规范政府采购秩序。

  三是规范财务会计管理。宣传贯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稳步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做好小微企业财务会计培训咨询基地工作,为会计人员免费提供所需课程。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政人员特点,分别设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课程,提高业务水平。

  四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全面推进区级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工作,为产权登记做好准备。贯彻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置办法,深入预算单位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单位资产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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