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院邀请人大代表等旁听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

03.04.2015  16:25
   

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制度好,既体现了执法的公开透明,使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又能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修复社会关系!”作为听证员参加完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后,市人大代表、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冯红梅评议道。

90后大学生小陈来沪工作后,居住在单位统一安排的宿舍内。某日,小陈与室友小张在宿舍内争执,冲动之下,小陈将小张打伤,构成轻伤。案件被移送至浦东新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小陈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无前科、劣迹,属初犯、偶犯,同时也取得了被害人小张的谅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该院拟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听证会上,检察官、侦查机关代表、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单位代表等全程参与,检察官宣读案情、出示证据、阐述定性,各方发表意见。听证员们专门对此案进行了评议,作出了评议决定。根据此次听证会的评议结果,检察机关将根据法律规定对该案作出最终的处理结果。

据悉,此次听证会担任听证员的还有浦东新区政协委员黄晓梅。自去年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先后邀请20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区代表担任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的听证员,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凸显公开听证会的透明度、公开性,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