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孩子争夺战:非法购卵代孕获双胞胎 丈夫离世妻子失监护权
案件回顾
李女士和林先生是一对再婚夫妻,李女士患有不孕不育症,为了拥有自己的孩子,两人通过非法购买卵子、体外受精、再委托他人非法代孕的办法,获得了一对跟丈夫有血缘关系、跟自己却没有血缘关系的双胞胎孩子。
不巧的是,去年2月,李女士的丈夫突发重病身亡,她的公公婆婆才在偶然间发现了这个购卵代孕的惊天秘密。便将李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认定李女士与两个孩子无血缘关系,并成为双胞胎的监护人。近日,闵行法院对这起抚养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双胞胎由祖父母监护,同时李女士需在判决生效之日将孩子交由对方抚养。
事情到此,看似是得到了裁决,但是其情背后所牵涉到的情与法,却值得深思。我们看到,法官罕见的在判决书后附上了一张后语,其中就提到: 传统的生、育、养合一的生殖方式是否可以分解?如何分解?代孕需要符合何种条件?基因母亲、孕生母亲、养育母亲,如何确定谁为代孕所生孩子合法的母亲? 这一系列问题均需要法律的规制。爱不仅仅是情感,更是责任。为了获得孩子,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虽然满足了自己,却埋下了伤害的种子。
我国卵子合法性有严格法律规定
那么站在李女士的角度上来说,她确实渴望婚后能有一个孩子,这种愿望不能说错, 但是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要获得卵子合法性,需要遵守非常严格的规定。在我国,目前并没有类似于精子库的卵子库,也就是说,没有合法渠道获得捐赠的卵子。
我国的生育政策近年来逐渐有放宽的趋势。在修改规则的过程中,我们能否尊重女性的权利,赋予像李女士这样的渴望做母亲的特殊女性群体,一定的法律支持?
作为本案的判决法官,从他的后语中,我们看到了一线法律从业者发出的呼唤和呐喊,希望把这一区域的法律空白压缩到几近全无,才能更好的保证公民的各项权利。
正如法官所说:一纸判决可以裁判权利,但不能裁断情感。如今一双子女已经4岁了,本案被告李女士毕竟对孩子有养育之恩,其所付出的真情也应得到理解和尊重。希望本案双方当事人能多从有利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互相体谅、相互理解,最大限度地保障两个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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