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约车新政今起颁布并实施 坚持“沪人沪车”要求
东方网记者王佳妮12月20日报道:今天下午,上海正式颁布《关于本市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和《关于规范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文件。据悉,该三项文件即日起正式实施。
要求“上海人、上海车” 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
在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结合上海实际,新出台的《上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若干规定》对网约车平台公司条件、车辆条件、驾驶员条件等主要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网约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达到本市规定的可予以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排放标准”、“驾驶员应为本市户籍”等条件。
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此前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公众关注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网约车的驾驶员户籍、车辆车籍、车辆轴距、人车一致、营运区域限制,合乘车辆车籍及次数等方面。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若干规定》在原草案的基础上,适度放宽了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条件。车辆方面,现将“燃油车辆轴距在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在2650毫米以上”的修改为“网约车车辆轴距不低于2600毫米”,且不再区分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驾驶员方面,考虑到已要求驾驶员具备本市户籍,因此不再要求驾驶员“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巡游车、网约车提供差异化服务 将动态调整两者配比
《若干规定》出台后,进一步明确巡游车和网约车应在服务方式、车辆标准和价格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实现差异化发展。
例如,巡游车喷涂、安装专门的出租汽车标识,主要通过“扫马路”方式巡游揽客,在机场、枢纽站场等站点候客,也可通过电话、互联网等方式提供预约服务;网约车不能“扫马路”和站点候客,只能通过预约方式提供服务。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具有一定的基本保障功能,网约车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针对市民关注的“打车难”问题,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表示,上海一贯坚持综合交通发展战略和公交优先发展战略,鼓励市民选择大容量、集约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另一方面,综合考虑人口数量、车辆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将定期评估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运力的投放规模,合理确定其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
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还表示,将通过规范网约车和转变巡游车运营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构建包括巡游车、网约车在内的多样化服务体系。
12月26日起受理相关申请 可登陆上海交通网查阅流程
据了解,三个文件正式实施的时间为12月21日。按照有关规定,自12月26日起,上海市级和区级的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将正式受理上海网约车经营服务相关许可事项的申请,具体办理方式可登陆上海交通网(www.jt.sh.cn)查阅《关于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许可事项办理流程的公告》。
管理细则实施后,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从事网约车、合乘车业务,如何加强执法确保新政落地?东方网记者了解到,上海市整治非法客运联席办将牵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专项联合整治行动,采用现场检查等方式,着力清除上海交通重点区域网约车非法客运活动,对查实的网约车当事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治安或刑事处罚。此外,还将加强平台监管,对网络平台公司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驾驶员或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等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同时,引导传统巡游车企业转型升级,真正实现“互联网+”,减少非法客运的存量,保障乘客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