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2人败诉后涂改藏匿笔录扰乱秩序 均被罚款1万

13.01.2016  11:04

  1月12日上午,静安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行政诉讼案,原告败诉。然而,庭审结束后,出现了离奇一幕,原被告双方阅看庭审笔录时,原告方竟自顾自乱涂乱写,而且试图藏匿笔录,最终被法院依法处以罚款。

  女子:“不给我们写(笔录)开玩笑呢。

  这对姐弟,弟弟是原告。因不满市绿化市容局关于公开拆除违建相关文件的维护,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姐姐是他的诉讼代理人。由于一审败诉,庭审结束后,这对姐弟就撒起泼来。姐姐一直在原告席上翻看庭审记录,对持有异议的部分竟然直接动手涂写起来。审判人员上前制止也不理会。

  工作人员:“你做什么?你怎么可以这样子?

  旁听席上,姐弟俩的十几个亲戚也全都进入到了审判区域,将法院工作人员团团围住。混乱中,姐姐将多份笔录递给了身边的一位男子。男子接到后,绕道人群后方,将笔录塞进了自己的包里,带出了法庭。法院工作人员多次要求他们交出笔录,却遭拒绝。直到翻看监控记录,铁证如山,对方才将揉得皱巴巴的笔录交出。

  静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符德强:“按照规定的话,你对法庭的笔录如果认为有遗漏或差错,可以向我们书记员提出来。由我们来进行修改,或者当事人可以另外附一页。扣留我们的庭审笔录,这是属于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法院依法对姐弟俩处以每人1万元的罚款。法庭工作人员指出,如果两人不认可处罚决定,可以向三中院提起复议,案件败诉也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