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中心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基础。 由区人民调解协会、上海先行法治调解中心等第三方社会组织派遣 4 名具有物业管理和纠纷化解经验的专业人民调解员入驻中心服务窗口,专门开展物业纠纷咨询和调解,并对街镇、居委调委会受理的疑难物业纠纷案件化解给予指导。 2 个月内,累计接待各类物业矛盾纠纷咨询 321 人次。 二是畅通物业纠纷案件诉调对接机制。 与区法院积极开展诉调对接,接受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委托,对法院受理的各类物业纠纷案件开展诉前调解,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推动区法院在中心设立派出法庭,派驻1名法官、1名书记员,对于在中心 30 日内调解未成或者一方拒绝调解的案件及时开庭审理,真正形成“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纠纷化解机制。截至目前,中心共接受委托调解物业纠纷案件 149 件,开展调解 98 件,调解成功 43 件,派出法庭开庭审理 18 次。 三是依托平台资源不断提高纠纷化解水平。 制定调解中心工作制度,规范调解案件受理范围、工作流程和调解员工作职责。建立疑难纠纷案件专家咨询制度,对标的额较高、重大、疑难纠纷案件启动专家咨询,由律师等专业人士共同介入把脉会诊。完善调解员专业培训机制,邀请律师、公证、资深人民调解员等通过开展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提高调解员业务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