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发布促人才创新14条 自贸区新建房5%配人才公寓

06.08.2015  12:39

  结合上海自贸试验区与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各项改革举措,重点在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人才引进制度、搭建创新创业人才发展平台、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环境等方面进行探索和实践,浦东新区制定了“促进人才创新创业14条”。这是青年报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浦东新区推进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浦东新区区长孙继伟解读了“促进人才创新创业14条”。青年报资深记者 郭颖

   探索高级特聘公务员制度

  探索高级特聘公务员制度,以灵活的合作方式聘请高层次国际化人才深度参与政府项目和课题;深化聘任制公务员制度,适度扩大招录数量,完善激励机制,加大具有海外教育经历和国际企业工作经历人才引进力度;实施政府、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与国际企业人才“双向挂职”制度,完善不出国门外向型培训机制;加大外向型培训力度,深化公职人员赴美国、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部门、跨国企业挂职培训项目,探索与更多国家和地区建立合作关系;研究设立公职人员国际化培训基地,引入国际培训资源和专业运营机构。

   自贸区新建商品房按5%配建人才公寓

  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等,可以给予直接户籍引进、缩短居住证转办户口年限、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等优惠政策。争取在现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制度中,降低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请门槛,延长有效期限至10年,充分保障海外人才的市民待遇。优化引进人才申请“社区公共户”审批流程,推广本市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一口受理、信息共享。

  鼓励市场主体以多种形式建设人才公寓。在自贸试验区新建商品房中按5%比例配建人才公寓。建设一批科学家国际公寓、青年创新创业社区和外籍人才创业社区。支持街镇进行“经租房”试点。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房),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可适当突破面积7%的限制。

  发挥互联网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建设国际人才网、人才工作在线联盟等人才工作信息化平台。开发科技创新资源地图交互系统、自贸试验区人才服务平台、人才公寓一站式窗口等功能,拓展APP、微信等移动端服务产品。强化O2O模式,优化人才工作信息平台的线下支撑。

   建立人才及项目入驻认定机制

  加强与美国硅谷、以色列特拉维夫等全球科技创新先进地区的技术交流,探索建立3万平方米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支持海外人才设立离岸研发、离岸贸易、离岸金融等创业企业。按照上海自贸试验区主导产业制定准入目录,通过猎头、风投等市场机构建立人才及项目入驻认定机制。

  试行对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办科技型企业等创新活动给予中国籍公民同等待遇,在海外人才出入境、就业、落户、结汇、通关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探索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在离岸企业注册、离岸业务税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认定和上市审批等方面的制度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