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紧修订人口计生条例 上海将做好全面两孩政策衔接

29.12.2015  09:43

  东方网记者刘轶琳12月28日报道: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

  上海将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精神和国家卫生计生委要求,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抓紧做好全面两孩政策的各项落实工作。

  东方网记者今获悉,目前,上海市卫生计生委正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的各项准备工作,将结合实际,对再生育子女的条件、延长生育假等做出具体规定,并研究制定规范生育登记服务等配套文件,简化办事流程,切实维护群众合法生育权益。

  按照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待遇;对于2016年1月1日以后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