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协同发展须 “放量”前行
北京市第7期区县局级领导干部研修班 宋甘澍
京津冀发展,既是一个老问题,又是一个新话题。有媒体将2014年称为“京津冀元年”,因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在这一年第一次升位为国家战略。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作为三大国家战略之一,京津冀协同发展亦被中央经济工作会寄予了厚望:争取有个良好开局。京津冀协同发展千头万绪,怎样才能争取一个良好开局呢?
用国家战略强化协同发展步伐。京津冀协同发展最终上升为国家战略,“是面向未来打造新的首都经济圈、推进区域发展体制机制创新的需要,是探索完善城市群布局和形态、为优化开发区域发展提供示范和样板的需要,是探索生态文明建设有效路径、促进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需要,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带动北方腹地发展的需要。”从现实意义上看,京津冀协同发展不仅有经济考量,也有社会和政治方面的考量因素:防止区域性发展问题“积重难返”,甚至失控。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首先应认真站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切实增强危机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谋实事、出实招,扎扎实实地推进协同发展的步伐。
用“中关村”助推市场一体化。京津冀协同发展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致力于制定统一的市场规则、准入条件、诚信体系、营商环境,构建立足于京津冀,面向全国乃至世界的现代市场体系。尤其是要充分依靠得天独厚的中关村高科技优势,把区域内有关人才、资金、项目、产品及产权交易等市场要素方面的信息和有关的市场环境、市场主体方面的信息进行系统整合,统一上网公布,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促进区域市场的开放、公平、竞争、有序,促进区域内的商品和要素能自由流动,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公平性。
用“自贸区”冲破行政的樊篱。京津冀间的行政壁垒一直为各方所诟病,如何“去行政化”也一直为社会所关注。天津自贸区的设立对于区域协同发展带来重大利好的同时,提供了一个“去行政化”的平台。自贸区不是“政策红利”,追求的是“制度红利”,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负面清单制度实际上是政府行政审批制度的重大改革。京津冀应充分利用好“自贸区”覆盖三地的优势,按照可复制的负面清单理念,大幅度减化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以激活企业特别是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释放出市场能量。同时,自贸区本身既要立足天津,又要充分结合北京、河北的基础和优势,整合三地资源,认真探寻具有区域比较优势项目进行试点。这样,既能强化天津自贸区的优势与个性,也客观上促进、带动京津冀协同发展。上海自贸区试行一年就推出了诸多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天津自贸区值得期待。
因地制宜推进城市群建设。京津的“双核心”地位在区域内是显见的,在“大城市病”的重压下,“双城”面临的任务是多重的,既要促进城市远郊区县的城镇化进程,也要启动城市中心区的“逆城市化”;既要平衡城市区域内的功能布局与优化,也要启动城市功能的疏解与企业的外迁。京津在强化自身的同时,要积极拓展对河北的“辐射”功能,通过投资、企业迁移、财政支持、对口支援等形式带动河北的发展。河北则要立足于进一步把城市的功能、定位与空间布局优化,既规避内部的竞争,又可为京津的辐射发挥规模效应。在围绕京津构筑城市群的同时,统筹规划好河北内部城市群的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