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管理机制改革显成效 责任导向推进主动管理
晨报记者 邬林桦 通讯员 吴义
上海交通大整治持续半年多,交出一份骄人的成绩单: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7.8%、15.2%、48.7%,城市交通文明创建综合指数达到95.24分,全市公交车平均车速较去年年底提高10%……
这场针对交通违法的战役“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如何保持常态长效?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上海将以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创新推动公安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努力打造符合特大型城市道路交通特点的立体化交通勤务管理体系。
“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为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提供了实践经验,通过改革也能为大整治常态长效推进提供强大动力。”上海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白少康表示,要继续保持和巩固整治成效,就必须依靠改革创新提高交通执法管理勤务效能,从机制上入手才能做到常态长效严管。
道路管理划分责任区
上海交通管理勤务机制改革以“道路交通管理责任”为核心,形成道路交通管理新模式。
以虹口公安分局为例,进行勤务机制改革后,分局交警支队将原来的5个中队编制划分为4个责任区,每个责任区设立交警大队。虹口交警支队勤务科科长陈敦钦介绍说,虹口全区划设19个交通管理责任块和38条巡逻责任线。每个责任区下面,再组建划分由若干路口和道路组成、由交警和辅警具体负责的责任块,每个责任块明确一名警长负责,配置不少于7名民警。
“以前的工作主要是执法和处理警情,现在要考虑从事故发生的源头、拥堵发生的关键、交通违法行为的预防这些管理上的事情,来‘耕好自己的田’。”张熠是虹口交警第一责任区第一责任块的警长,同事们开玩笑叫他“张块长”。相较之前,张熠现在管辖范围更固定,区域也比之前小了,民警上岗时间更具弹性了。“我们责任块7个民警,上岗时间段分好几批,什么时候上岗、在哪里上岗,由实际路面交通情况决定。”真正做到了“哪里拥堵哪里有民警,哪里违法行为多民警就出现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