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现有制度下专车服务也能合法运营
昨日,晨报记者对话市交通委、市交通执法总队等部门,针对什么样的专车服务才是合法合规的服务进行释疑。
得出的结论是,专车服务,即使在现有制度框架下,也完全可以实现合法运营。
●专车服务能不能加入正规出租车序列?
答:不能。
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表示,上海市实行出租车总量控制,目前上海出租车额度50000多辆,已经多年没有新的额度发放。而要成立一家出租汽车公司,必须首先取得车辆额度,没有额度就没有资质。
此外,要成为出租车司机,第一步,个人需申请到驾校学习,考出《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第二步,拥有从业资格证书的驾驶员,只有申请了上海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从业资格注册后,才能安排上岗,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而注册需要持其从业资格证书,以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或者经营合同,才能申请注册。
●那能以什么样的模式合法化?
答:以专车服务的模式合法化。专车服务与出租车服务,完全是两码事。交通部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曾表示,当前各类专车软件将租赁汽车通过网络平台整合起来,并根据乘客意愿通过第三方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服务,是新时期跨越出租汽车与汽车租赁传统界限的创新服务模式。
●专车模式是一种什么样的模式?
答:简而言之,就是平台方帮用户租有营运资质的车辆,并帮用户找一个司机进行驾驶。
汽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租赁经营人将租赁汽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但其并未禁止通过第三方提供驾驶员服务,也允许租赁经营人和承租人利用租赁汽车从事营业性运输,不过“须按照道路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向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从事营业性客、货运输”。
●专车服务是否刚出现?
答:不是。比如说有些租车公司的机场接送机服务,就属于专车服务。大众汽车租赁公司的机场接送机服务已经开展挺久了。
●专车服务有没有适用的管理规定?
答:日前,交通部发文关于约租车的规范性文件,对于怎么规范、调度约租车做了明确。这个约租车的规范性文件可以看做是专车服务以后的管理规范。“而在地方上,运管处正在研究地方上的细化规范。”
记者查阅了交通运输部颁布,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其中专门规定了“‘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七座及以下乘用车通过预约方式承揽乘客,并按照乘客意愿行驶、提供驾驶劳务,根据行驶里程、时间或者约定计费的经营活动”、“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在规定的地点待客,不得巡游揽客”、“预约出租汽车的许可,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在《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中注明”。
也就是说,约租车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司机必须取得从业资格证,允许其从事客运服务;二是车辆必须取得运输许可证,允许其从事营运活动,二者缺一不可。
●专车服务用什么样的车才能合法?
答:市交通委说,只要看车辆属性,行驶证上没有营运资质的就是黑车。“专车这种营运模式我们是鼓励创新的,是客运市场里的差异化经营,但车辆必须要有营运资质。”
据了解,营运车辆的强制报废年限为5年,显然营运车辆的行驶成本要比私家车高很多。“他们现在之所以用私家车是因为成本低,有一定盈利空间。”交通委表示。
●司机必须取得什么样的从业资格证才合法?
答:众所周知,出租车驾驶员有营运资格证。而专车司机,是否需要取得从业资格证?要经过什么样的培训?怎么样的司机达标?这一系列问题,市交通委尚在研究之中。
交通委表示,“专车司机的资质问题,我们正在研究。我们下一步准备在这个问题上设置一些条件,不可能让驾校刚出来的人或者实习驾驶员来开。要么有客运资质的,要么5年以内没有犯罪记录和重大违章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