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名品公馆交房日解约 购房者:不知贷款逾期
来源:新民网
[新民网·独家报道]“去年11月买了中环名品公馆的房子,如今却告诉我们违约了?!”11月3日,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收到爆料,不少购房者购买了位于上海普陀区古浪路上的中环名品的房子,房贷已经还了快一年,但是10月31日本该到手的精装修房,如今还是毛坯,更有的甚至被要求赔钱退房,这到底是为什么?
贷款还了快一年 交房日收到“违约通知”
购买了13幢某室的王女士告诉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10月31日8时左右她接到了一通电话。“开发商打电话告诉我有一笔违约金要支付才能交房,当时我就懵了!”
图说:开发商交给王女士的“结算清单”。王女士供图王女士向记者回忆到,2日一早,她来到售楼处,对方向其出示了“结算清单”。据清单显示,王女士的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2016年1月14日,实际付款日期为2016年2月15日,逾期32天,按照合同约定每天万分之一的利率乘以未到账的260万结算,开发商收取滞纳金8320元。
图说:王女士出具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王女士供图“我和银行明明去年12月9日就签订了合同,结果今年2月15日才到账,与我毫无干系啊。”王女士表示在交房前从未收到开发商或银行的提醒,因而其对这笔滞纳金感到莫名其妙。
虽然滞纳金仅仅8320元,但因为贷款逾期到账,还需要扣除优惠的5万元,如果再加上面积实测补差需要的12672.32元后,王女士需要补上70992.32元才能拿房。
多位购房者表示他们在与开发商的谈判中,开发商一口咬定,因为银行的贷款没能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到账,所以他们需要缴纳这笔款项。
遇到同样问题的另一名购房者高先生向记者出示图片证明,自己本该在10月31日拿到的“精装修房”如今还只是个毛坯。
图说:高先生11月2日拍下的新房照片。高先生供图
逾期50天不仅要赔偿违约金还要退房?
和其他一些购房者相比,王女士的问题其实“不算大”。在购房者自己组建的群中记者看到,200多户购房者中有三四十户购房者合同付款日期和实际付款日期相差50天及以上,从他们提供的“解约通知”上可以看到,按照《预售合同》约定,贷款到账逾期50天的他们在解除《预售合同》后,还要支付购房款的百分之十。以乔先生为例,在解除《预售合同》后,他还必须支付违约金422242元。
不仅没了房子,反而还有天价赔偿等待着这批购房者。
然而,乔先生却表示,在这“逾期”的50天之内,他们“压根没有收到关于缴纳滞纳金的相关通知”。并且,乔先生和王女士一样,早在付款日期前就和银行办完了贷款手续。“我还了快一年的贷款,无论是银行还是开发商都没有告诉我自己当初贷款到账时间逾期了。”从乔先生提供的贷款合同显示,他早在去年12月就在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
贷款到账逾期 是谁的责任?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她联系银行信贷员,为自己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则表示这是开发商没有“撤抵”导致的问题:“开发商不撤抵,预告登记做不了,预告登记做不了,房子抵押就不能做,自然放不了款,这是有法律法规约束的,也不是银行自己说了算。”当记者就此事致电询问为王女士提供贷款业务的建行信贷员后,对方明确告知不方便接受媒体采访。
记者同样尝试联系为乔先生办理贷款手续的民生银行工作人员,对方告诉记者,不接受媒体的采访。
作为此事重要的当事方之一,银行却不约而同地表示不愿意接受记者的采访,究竟是有隐情不便透露,还是有缺失不敢面对,抑或是有顾虑不愿直面,颇耐人寻味。
开发商:126户需支付违约金 需要三方协商解决
11月6日,记者联系上了中环名品公馆的销售总监古瑞。他说确实有部分购房者现在因为贷款到账时间晚了面临“违约金”,“有购房者向我们反映他们和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办完了贷款手续,但事实上贷款到账时间的确晚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的,我们也需要核实。”当记者询问其目前掌握的情况时,他回答,据开发商统计一共有126户存在着需要赔偿“违约金”的情况。他强调,目前,无论是需要缴纳“逾期违约金”的购房者,还是因为逾期超过60天被要求退房的购房者,“现在‘结算清单’上的逾期违约金或者‘解约通知’都是照着合同来的。”同时他也表示,开发商也正在积极与这批购房者沟通,期望通过协商解决目前发生的问题,“这件事需要三方,开发商、银行、购房者坐下把证据拿出来,我们也正在和他们积极沟通中。”
记者从购房者处了解到,截至目前,开发商已经通知“违约”的购房者准备相关材料,将材料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后,协商解决此事。
开发商要求按照合同办理,购房者则面临赔钱退房的困境,事态到底将如何发展?新民晚报新民网将持续关注。(新民晚报新民网记者 董怡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