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购房合同约定去年底交房 收房时道路煤气管道未铺设

01.02.2016  14:21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陆兰婷。听众徐先生日前致电本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他和其他一百多个业主去年五月购买了奉贤区金汇镇的申亚翠庭商品房,合同约定2015年12月31日交房。元旦前一天,当他们满心欢喜准备收房时,被告知大门外的道路和煤气管道没有铺设,无法交房。

  【就是路现在不通,煤气管道也没有铺设进去,马上到春节了,我们这些业主呢,也有外地的,也有上海当地的,我们买的是我儿子结婚的,我们在12月份以前就把请帖下掉了,结果现在这个房子交不掉。搞得我们现在是骑虎难下,我们买的就是搬进去过新年的,大冷的天,我们到哪里去住?】

  记者在现场看到,小区的绿化等都已种好,但是小区门外的道路处于施工停顿状态,

  记者找到了开发商上海申亚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周丽华告诉记者,他们在2014年就把所有的公建配套费用都交给了奉贤区主管部门。而且小区门外的道路是红线以外的道路,按规定应该是当地镇政府建设的,但是他们也同意出资代建。

  【但现在代建之前,土地转性,征用啊,变成建设用地这一块,就是没有做。我们就干着急啊!】

  金汇镇副镇长李秋弟承认,延迟交房的责任确实是在他们镇政府。他说目前申亚翠庭小区门口的道路的土地性质还是农业用地。所以造成煤气管道和道路无法修建。

  【这个肯定是政府有责任,因为当时征地的时候衔接的问题,这块地呢,大概是疏忽掉了,这条道路没代征,农用地上不能建路的,要办好农转用之后才能用,你现在要实施,要从农转用开始办起,要办征地手续,办了以后才能用。】

  他说:目前他们已经和区各个部门进行了协调,争取在6个月之内把所有的工程做好。

  【要到今年上半年,所有手续办好的话,建设的话,倒是快的。按照预售合同逾期交房的,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主体是开发公司,至于政府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开发公司跟政府来谈的。】

  被问到究竟是疏忽还是其他原因,副镇长李秋弟回答说,他不能去追究前任领导的责任。在这里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按规定抓紧办理各项手续,尽早解决居民的入住问题。感谢收听今天的东方传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