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真伪互联网金融之辨·法治创新高峰论坛”在上海交大举行[图]
2016年3月19日,由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主办,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法律中心、上海社会科学院智库研究中心、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研究中心承办,上海市欧美同学会研究中心支持合作的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高峰论坛:真伪互联网金融之辨”在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举行。本次高峰论坛在上海交通大学即将举行120周年校庆典礼的前夕举办,是校庆系列学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来自全国政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上海市金融办、上海银监局、上海市检察院、蚂蚁金服集团、大成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金融法研究会、英国剑桥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日本东北大学、名古屋大学、台湾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大学、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等实务和理论部门的近三百名专家学者应邀参与研讨。教育部长江学者、凯原法学院院长季卫东教授,常务副院长王先林教授,张绍谦教授,徐冬根教授,沈伟教授,肖凯教授,许多奇教授和黄韬副教授等出席。论坛开幕式由王先林主持。
季卫东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辞。季卫东表示,本次论坛以“真伪互联网金融之辨”为主题,议程内容涉及互联网金融定位和发展战略、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与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具有极强的现实意义。他希望此次论坛能够搭建起一个良好的交流平台,为互联网金融法治的发展与完善贡献智慧,为互联网金融新秩序的形成作出贡献。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副主席宋海在梳理刚落幕的全国“两会”代表们对互联网金融提案的基础上,从修订完善金融法律、构建正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加强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协调机制、设立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及秉持监管一致性原则等方面对防范化解互联网金融行业风险做出系统阐述。
与会嘉宾分两个单元进行了探讨交流。王先林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金融法律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徐冬根教授分别主持。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孙玉琦从“真伪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识别和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管控的角度出发,对互联网金融规范与发展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归类解读。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新兴金融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obert Wardrop、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新兴金融研究中心研究员Luke Deer以丰富翔实的数据展示了亚太地区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网络替代金融的发展状况,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其监管提供了参照。
蚂蚁金服首席战略官陈龙以“论真伪互联网金融”为题,从全球金融监管历史出发,论证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仍是金融,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投资者适当性在互联网金融时代依旧是两大重要课题。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陈宏民教授围绕“‘互联网+’时代:颠覆VS融合”主题,解读了边缘进入、贴近用户、平台思路、喧宾夺主等四个互联网企业跨界进入传统行业的特征。台湾地区前金融司司长、中国证监会国际顾问戴立宁就“互联网金融之我见”主题,结合自身几十年丰富的金融监管经验,从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两个视角深入浅出地阐释互联网金融的本质特征。
论坛上还举行了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联盟合作协议签字仪式,由《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副主编、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贵主持。《互联网金融法律评论》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许多奇教授,浙江大学互联网金融研究院法律中心李有星教授,上海社科院智库研究中心主任杨亚琴教授,上海财经大学金融服务与消费者保护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宋晓燕教授代表四家中心现场签署了互联网金融学术研究联盟合作协议。学术研究联盟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充分运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计算等高新技术手段,促进金融服务更富有效率的商业模式;是市场参与者大众化,普惠于普通老百姓,体现民主,追求平等·共赢的金融新渠道。
下午论坛分两个会场,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基于国家安全的互联网金融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监管的理论与经验”主题进行圆桌讨论。
本次2016“互联网金融法治创新高峰论坛”是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继2015年金茂大厦召开“中国·上海互联网金融法治高峰论坛”后又一次高端国际论坛。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的议题围绕“互联网金融法律风险防范和金融监管”展开,而今年则紧扣互联网金融市场上出现大量平台倒闭跑路之乱象,旗帜鲜明地提出运用法律思维仔细辨别真假互联网金融的主题,并携手具有强大研究实力的机构,与剑桥大学Judge商学院替代性金融研究中心密切合作,乃属相关领域的一件有意义的大事。相信在大家通力合作、共同耕耘的基础上,定会在互联网金融和法治创新领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