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华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16.06.2015 23:41
本文来源: 东华大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激发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备战由教育部主办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团委将在全校范围内征集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项目,举行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东华大学选拔赛,推荐优秀项目参加上海市选拔赛及全国大赛。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2015年10月在吉林大学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组织机构
由校团委牵头,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学生就业服务中心、东华镜月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东华分会联合组成本次竞赛组委会,负责选拔赛的发动、组织、评审和协调工作。邀请校内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的评审工作。竞赛组委会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办公室设在校团委(松江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13室)。
三、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年5月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年5月1日前已注册。
以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时间节点
1.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7月31日,参赛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
2.2015年8月1日-8月31日,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拔出优秀作品。校内选拔赛将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3.2015年9月,推荐优秀作品参加上海市选拔赛。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各基层团组织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加强领导,要及时向学院党政领导汇报,积极争取有关支持,分团委书记为学院责任人,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落实相关工作。
2.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各基层团组织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要把好质量关,把具有较好研究前景和具备一定创新性、可行性和实用性的项目推荐上来。要精心组织,有序推进,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严格执行申报程序,增加竞赛透明度,保证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确保竞赛的顺利进行。
3.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基层团组织充分利用互联网、海报、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此项工作,鼓励更多学生参与进来,努力营造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校团委 邵楠
联系电话:67792230*800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共青团东华大学委员会
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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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6.2015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