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开展“ESTAR”事业之星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促进人才培养国际化水平提升

23.02.2016  14:10

2016年寒假,我校法学院师生开展了为期三周的2016“ESTAR”事业之星美国法院专项实习项目。美国法院专项海外实习项目由美国国际司法交流中心(IJA)邀请,由上海财经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牵头于2015年正式创设,得到了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大力支持,今年是连续第二年开展,旨在借助海外专业实习的平台提升同学们的专业国际化视野与专业实践能力。

2016年美国法院实习项目于2015年10月正式启动,经过微信平台等网络推广、现场宣讲会、专业与英语口语面试以及行前培训等一系列环节,最终得以成行。今年的项目主要由以下几个板块组成:

美国司法体系观摩、学习

在这一环节,同学们前往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华盛顿高等法院、华盛顿地区联邦上诉法院等,对法院庭审进行了旁听,并在联邦最高法院见到了享誉世界的九名大法官,亲眼目睹了美国审判程序及陪审团制度的运行状况。法庭辩论对法官和律师的专业素养要求极高,引用先例和举例释明的方式也充分体现了英美法系特征。法庭庭审尽显英美法系“对抗制”的特点,透过法官智慧的提问,代理人巧妙的回答,先例、法理、公共政策等都成为了法律人据理力争、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有力“武器”,更凸显了美国司法制度对于公平正义的追求与维护。

团队参访了华盛顿地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接待大家的是青少年犯罪办公室的Linda Monroe、Babara Chesser检察官,以及刑事犯罪办公室的Jeffery Cargill和BRIANJ.H.KIM检察官。在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同学们与检察官们针对美国与其他国家司法制度的差异、美国司法制度形成的历史原因、陪审团制度、青少年案件、诉辩交易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同学们积极踊跃的向检察官提问,并就中国相关方面的制度对检察官们进行介绍。通过此次座谈,同学们对美国司法制度,尤其刑法体系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在某种程度上颠覆了之前对英美体系的认识。正如Jeffery检察官所说,任何一种司法制度都有或多或少的缺陷,这也是需要法律人不断探索、努力改进的地方。

法律职业技能指导

在这一环节中,实习团队首先在美国方面负责人的带领下参访了华盛顿特区的Schertler & Onorato律所并接受该所的两位创始合伙人之一David Schertler先生的律师实务技能指导。Schertler律师介绍了自己由检察官转型做律师的从业经历以及律所的大致情况,结合英国法及社会科学理论向同学们阐释了美国司法体系的框架及律师在其中扮演的角色。结合材料为同学们讲解美国司法体系中仍存在的问题,并就美国的陪审团制度、冤假错案的国家赔偿、辩诉交易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互动和讨论并与中国的司法体系进行了比较。Schertler律师在职业选择、从业技能、职业道德操守等各方面都给予了同学们耐心的指导。

同时强调,一名律师应有的道德操守即是尽全力为委托人着想,对委托人所说的一切严格保密,否则就会失去信任的根基。其次,团队前往全球排名前20的伟凯(White & Case)国际律师事务所参观交流。负责接待的律所高级律师应毅先生早年在日本早稻田大学获得LLB学位,后又在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院获得JD学位。应先生向大家介绍了律所的业务分类、律师们的工作情况等,并着重比较了华盛顿当地律所和以伟凯为代表的国际化律所在客户资源、律师工作状态等的主要区别。就律师职业、国内外律师行业的比较、国际化律所海外代表处的组织形式等多个问题与同学们进行互动交流。

同时,同学们接受了美国专业机构NVMS(北弗吉尼亚调解服务中心)为期一周的法律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在美国运用十分广泛、体系十分成熟的协商、调解制度。NVMS由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研究生于1990年建立,最初致力于为学生提供系统学习冲突解决机制的平台,后发展成为提供丰富多样的培训项目和调解服务的专业机构。为同学们进行培训的两位老师分别是Alma Jadalla女士和Izabela Solosi女士,两位均是美国专业调解员,Alma女士同时是乔治梅森大学的教授。据悉,美国大多数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比例分别达到60%和90%以上,调解制度作为多元纠纷解决方式中最重要的一类,在有效解决争议、维护法院权威、节约司法资源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学习并掌握调解技能将对同学们未来法律职业的发展大有裨益。培训老师将头脑风暴、性格测试、团队合作、案例教学、多媒体等多种方式结合起来,便于同学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所授内容。律师兼弗吉尼亚高等法院调解员James Q. Pope先生、弗吉尼亚州法院退休法官Karen Henenberg女士、律师Ben Jacewicz先生分别从自身所从事的调解案件领域以及美国律师资格考试制度、美国法院司法程序、美国大学法学院发展状况等不同侧面为同学们进行了三场专题讲座。为了让同学们对美国调解制度拥有更直观的感受,深化理论学习内容。在学习中,专业调解员为同学们模拟了调解现场,并帮助同学们模拟扮演调解员角色演练调解程序,努力做到学以致用。 在此培训期间,同学们还亲身到弗吉尼亚州法院观摩了案件调解过程。

纽约联邦法院实习

同学们于2月1日开始了在纽约东区联邦破产法院和纽约东区联邦法院等两家法院的实习。负责指导同学们的三位法官分别是:纽约东区联邦破产法院的Elizabeth S.Stong法官、纽约东区联邦法院的Marilyn Go法官和Pamela Chen法官。在为期一周的实习过程中,同学们深入了解法院的运作流程、接受联邦法官现场指导并进一步切身体会了美国平行政治与法律体系下各个法院管辖权的不同以及法官的异同。同学们观摩了不同类型案件的庭审过程并在庭审结束后接受联邦法官的现场指导、与法官深入探讨案情。在实习的前三天里,同学们紧跟在纽约市备受瞩目的公民诉纽约市警察局非法逮捕及滥用武力的民事赔偿纠纷一案,本案中有八人组成的陪审团,双方代理律师在法庭上展示证据、询问证人并在陪审团面前做总结陈述,由陪审团就事实问题作出判断。在陪审团做出一致决定后,同学们还有幸与陪审团见面交谈,对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有了更加深入清晰的认识。团队成员在法院实习期间,经常有机会接触由法院发起的一些十分有意义的项目,如ATI(替代监禁刑)项目,该项目为被指控特定罪名且情节轻微、表现良好的被告人提供不在监狱监禁的替代性服刑方式。以及“Pro Bono Lunch”公益性项目,其目的在于呼吁律师为申请破产案件中经济状况极差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服务。

法学院目前在本科生中以选拔方式开设“英美法证书班”项目,实行全英文授课,让同学们通过系统课程学习掌握英美法基本知识,培养比较法的思维方式和能力。从今年开始,学院在硕士专业设置中开辟法律硕士(法学)国际金融法方向,对“英美法证书班”学生报考该方向硕士设立专项奖学金,鼓励他们进一步深入学习英美法律制度,进行比较法研究。通过本次海外实习项目,同学们不仅对美国的司法制度有了较为完整深入的认知,也极大地提升了法律素养和法律职业技能。特别是有“英美法证书班”的同学感慨:“通过本次专项实习项目,自己有一种学习的知识终于对号入座的真实感,不虚此行。”相信本次美国法院海外实习之旅将成为老师和同学们人生中一段美好而难忘的经历,也希望未来类似的海外实习项目能够为更多同学带来收获,良好地推动财大精英教育目标的实现!

(供稿:王蕴、高照涵(学)、张静(学) 供图:张静(学) 编审:王雅静 收稿日期: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