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新房协定免交燃气初装费 入住时遭拒
欢迎收听东方传呼,我是记者顾振立。东方传呼热线电话62706270日前接到了市民朱女士生来电反映:她于2009年在原南汇地区的南六公路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位于她原住址的德平路上的浦东燃气销售服务部给了她一张《上海市燃气用户联系单》,说再申请安装燃气时,可以免交初装费。但是,当她2010年办理新房入住手续时,不仅这张联系单被拒收,朱女士又另交了730元燃气初装费以及160元手续费。
接到朱女士的投诉后,记者与南汇溢流有限公司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先生取得了联系。他说:
【2014年5月1号之前,只有联系单的老用户在新装燃气设施时不再收取原来730元的设施费,燃气销售公司凭联系单与开具这个联系单的单位相互结算,这个是2014年5月1号前执行的办法。】
但是,由于新通知的发布,情况发生了变化:
【从2014年5月1号起,各个燃气企业不再向申请新装的用户收取燃气设施费,连着老用户联系单也取消了,我们公司也从5月1号起不再受理老用户联系单抵扣燃气设施费的业务了,因为我跟其它公司不结算,也不能受理这个业务了。如果有疑问,你可以跟开出单位去联系。】
于是,记者又找到了朱女士原住址所属的浦东燃气销售服务部。工作人徐先生表示,他们已开具了老用户联系单,而且他们与其它燃气公司的结算通道已经关闭,南汇溢流作为朱女士的收费主体,理应承担主要责任。而南汇溢流的张先生仍然表示,此事已经与他们无关:
【因为我这只是接受,有单据的来,5月1号之前来,出示单据的我们接受,我们向开出单位结算,因为现在开出单位也停止结算了,所以我不能接受了呀。】
对此,朱女士直呼:
【他们之间互相推诿,这个成了无头案了,这个到底是哪家管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我也不想把这个钱留在你们燃气公司,我想把这个钱用到应该用的地方,我们收养了孤儿小姑娘,每个月都要寄生活费给她。】
取消燃气初装费原本是一件利民惠民的好事,而朱女士的情况也绝非个案,如何打通这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难道就真的没有一点办法了吗?
感谢收听东方传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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