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总工会举办劳动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

05.09.2016  19:3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提高长宁基层工会干部协调劳动关系能力,长宁区总工会于近日举办长宁工会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班。来自各集团公司、街道(镇、园区)、非公企业的专兼职工会干部共计160余人参加了为期三天的培训。

  本次培训班邀请了市总工会劳动关系工作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市劳动监察相关负责人进行授课,重点围绕当前工作重点,就劳动合同法、劳动执法与工会监督、劳动争议调解、预防化解群体性劳动争议、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工会协调劳动关系体系建设等六个方面进行系统全面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劳动法律监督员及劳动争议调解员证书,为今后进一步做好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置,推进本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开展工会法律援助等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