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丽江景区强收“人头费”事件要一查到底

28.04.2015  09:35

        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委宣传部1月5日通报了“游客陈女士在拉市海景区不愿骑马被打手掌骨折”的调查处理结果,拉市海景区茶马缘马场的木某和王某两人涉嫌造成游客陈某左手掌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目前二人已被刑事拘留,并一次性赔偿陈某6万元。此外,马场农民王某肋骨骨折与该事件无直接关系(1月6日新华网)。

        2014年12月1日,因为不愿骑马和交100元“人头费”,在云南省丽江市拉市海景区马场游玩的新疆游客陈女士,被马场10余名工作人员围殴3分钟,导致她手掌骨折、脑震荡。被打游客是一家4人自行出游,对于这类游客,所有收费旅游项目都应像货架上待售的商品那样,供游客自行选择,谁也没有权力强买强卖。事实上,就算参团出游,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另行付费项目也必须要事先和游客达成一致,否则游客有权拒绝。因此,景区工作人员武力逼迫游客消费,不消费就交100元“人头费”的做法,性质已经非常严重,近似于公然抢劫。现在,当地相关部门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依法对此事进行了处理,并及时将结果公之于众,接受监督,值得赞赏。

        不过在笔者看来,对这起旅游景点强收“人头费”事件,绝不能就这样就事论事,打完施暴者的“板子”了之,还应再进一步排查,进行反思。一方面,要对制造“暴力事件”的海景区马场进行彻查,看看这家景点到底干过多少次强逼游客消费的坏事,收了多少回“人头费”。从该景点工作人员恶气冲天、说打就打的行径来看,他们从事这一勾当,恐怕不是一天两天了。

        另一方面,还应对当地相关景区逐一进行摸排调查,看看有没有类似现象。以消费者的视角来看,当然希望在丽江地区,公然违法收取“人头费”的景点仅此一家,但是谁能保证就没有第二家、第三家呢?一个地方的旅游市场,往往会相互影响,彼此“取经”。因此我们有理由怀疑在该地区,强收“人头费”可能并非个别现象。有关部门不查一查,不给公众一个交代,难解公众心头的疑问和焦虑。

        不仅如此,当地旅游市场监管部门工作是否尽心尽职,也应该在考查之列。强收“人头费”这类恶性事件的发生,当事人利欲熏心、目无法纪固然是根本原因,但监管者是不是也存在工作不力,甚至对旅游市场乱象视而不见,不举不查,放任自流的现象呢?如果有这些因素存在,不痛打监管者的屁股,不制定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又如何杜绝此类现象再度发生?

        如果丽江市相关部门能真正举一反三,对当地旅游市场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细查深挖,不仅能严惩违规者,给所有受了委屈的旅客伸张正义,更能擦亮丽江旅游的招牌,打造更加温馨和谐的旅游环境,从而吸引更多的游客。坏事能转变为好事,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