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军方颁临时宪法 为建过渡政府和全面改革铺路

24.07.2014  08:18

  泰国陆军司令、全国维持稳定委员会(维稳会)主席巴育上将22日晚在华欣无忧宫觐见国王普密蓬·阿杜德,并从泰国国王手中接过由国王御准的临时宪法。这是泰国迄今为止的第十九部宪法,临时宪法的通过将为泰国建立过渡政府和国家改革委员会铺平道路。

  临时宪法共有48条。据悉,由维稳会制定的临时宪法无需经由全民公投即可颁发实行,自颁发之日起生效。临时宪法赋予维稳会维护国家安全的巨大权力,其长官有权采取行动镇压国内外任何威胁国家和平、安全和王室的行为,同时维稳会还有权处理“不测事态”。

  临时宪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宪法赋予维稳会领导人行使行政、立法、司法的权力,所有来自于维稳会领导人的命令,都具有法律效力并被认为符合宪法。

  泰国军方5月22日政变后废除了2007年宪法,巴育6月底公布了制定临时宪法、建立过渡政府、推动政治改革的路线图。他表示,临时宪法将于7月宣布实施,此后约1个月即可组建立法会议及过渡内阁,二者都将在9月份开始运作。随后将邀请全国各地、各组织有经验的人士组成国家改革委员会,从10月初着手开展各方面改革工作。预计2015年7月永久宪法将起草完成,而到明年年底,一个完全通过民选产生的政府就可组建完成。

  泰国《曼谷邮报》23日报道说,根据临时宪法第四十八条,所有参与今年5月22日军事政变、从英拉政府接管权力的维稳会成员被授予赦免权。临时宪法规定将组成不超过220人的全国立法会议,取代上议院和下议院功能。全国立法会议成员由维稳会提名,被提名者必须是3年内未在任何政党中担任职务的政治家。

  此外,维稳会还将任命由36人组成的宪法起草委员会,在120天内起草新宪法,并经过全国立法会议批准通过。如果宪法起草委员会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宪法起草批准的任务,起草委员会将被解散,并成立新的起草委员会,直至新宪法在120天内批准实行为止。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也须由维稳会任命,资格同样要满足3年内不得在任何政党内担任职务这一条件。

  此外,临时宪法规定,将成立由250人组成的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全国行政、立法、司法、教育、经济、能源、医疗、环境和媒体等体制的改革。

  《曼谷邮报》援引维稳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人士的话称,临时宪法中的很多条款是“史无前例”的。泰国公共广播公司网站23日评论说,新的临时宪法赋予了维稳会绝对权力。临时宪法规定维稳会将会继续留在位置上,给新的过渡政府治理国家提供建议,并确保国家的团结与和平,直到选出新的民选政府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