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首次以民事诉讼方式追偿救助基金垫付款
08.08.2015 02:44
本文来源: 财政局
近日,本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首次以民事诉讼的方式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救助基金垫付款,并组织安排专人准备相关证据,做好庭前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证据交换、庭审等法定程序,松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交通事故相关责任人依法向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偿还救助基金垫付款共计55570.55元。本次诉讼,对于进一步加强救助基金追偿管理,完善救助基金追偿机制,提高救助基金追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将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不断加大救助基金追偿力度,着力推进救助基金追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
本文来源: 财政局
08.08.2015 0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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