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10月28日上午,学校党委在逸夫楼报告厅举行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邀请上海市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上海地方志纪检监察卷主编赵增辉教授作了题为”不忘初心 铭记责任”的专题辅导报告,全面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文件精神。校党委副书记陈麒主持报告会。报告会后,与会人员集体观看了警示纪录片《警钟在国企敲响》。
报告会上,赵增辉依托其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纪检工作经验,从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讲起,辅以翔实的数据和生动的案例,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提起和发展过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特点以及落实问责制要解决好的思想认识问题等,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讲解。同时,他还结合刚刚落幕的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三大亮点,对会上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要点作了解析。
赵增辉介绍,6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去年修改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大文件之后,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党内重要法规,它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赵增辉认为,落实问责要加强几个方面的思想认识。一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的要义,即主体责任由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构成。二是不能忘记“两个第一”,即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三是不能“两重两轻”,即不能重行政职务身份、轻党的职务身份,不能重行政工作、轻党内的组织领导工作。四是不能在大是大非面前“珍惜羽毛”。五是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即党委(党组)书记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六是“抓早抓小”是落实“两个责任”的根本要求。
在总结此次中心组(扩大)学习讲话中,陈麒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调标本兼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就能将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把中央提出的担当精神,转化为各级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
陈麒强调,各二级党委要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履职尽责发挥作用;结合学校“十三五”改革发展与推进“双一流”建设,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做实事、务实功、求实效,用实际行动服务学校各项事业发展。
学校党委中心组成员(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